山东菏泽市定陶区卫健系统招聘初级岗位人员 58 人简章

日期:2019-11-01
时间:2019 年 11 月 7 日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 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 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鲁人社规字〔2017〕21 号)、《关于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菏人发〔2007〕39 号) 等有关规定,按照定陶区 2019 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和工作需要,定陶区卫健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 58 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
 
(五) 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 年龄在 40 周岁以下 (1978 年 11 月以后出生);
 
(七) 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也不能用已取得学历学位应聘)、定陶区卫健系统在编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招聘岗位及计划见附件 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
 
1、报名
 
报名时间:2019 年 11 月 2 日-11 月 3 日
 
上午:8:30-12:00,下午 14:00-17:30
 
报名地址:菏泽市定陶区卫生健康局三楼会议室 (菏泽市定陶区兴华路与范阳路交叉口北 200 米路西)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资格审查
 
定陶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按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需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菏泽市定陶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打印版) 和 1 寸近期同底版免冠证件照片 4 张 (须与报名登记表上传照片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提供)、身份证、学信网下载的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户口簿 (首页、索引页、本人页) 以及其他能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对按时开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可暂不开具,但须在考察体检前提供。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要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
 
3、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现场缴费。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 40 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可凭家庭所在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 (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家庭所在地扶贫办 (部门) 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 (复印件) 或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或原省人事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免收笔试考务费,其面试费等其他相关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
 
4、信息采集
 
缴费后,需采集应聘人员掌静脉和照相。
 
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予以取消或核减。经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批准,急需紧缺岗位和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定陶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取消或核减的岗位招聘计划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调剂到其他相关招聘岗位,计划调剂情况予以公示。
 
5、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 年 11 月 7 日上午:8:30-12:00,下午 14:00-17:30
 
地点:菏泽市定陶区卫生健康局三楼会议室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笔试
 
笔试考两科。科目分别是《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满分均为 100 分。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中医、药学、检验、护理五类分别命题。定陶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管理岗位、定陶区镇街卫生院计算机岗位只考《公共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 30%,《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 70%。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9 年 11 月 9 日上午 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招聘计划,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公布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在「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通知。
 
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间:2019 年 11 月 14 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4:00-17:30; 领取地址同笔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在该场面试结束后向报考人员宣布。
 
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 70 元。
 
3、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 50% 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招聘单位同一个招聘岗位中出现 2 名及以上总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应届毕业生、年龄小顺序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五、考察和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根据招聘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 1:1 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 70 分。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的考察工作。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严格审查档案,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范围。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试行)〉 及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 (试行)〉 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 号) 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 1 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除特殊情况经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外,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7 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招聘岗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
 
七、其他
 
本简章由菏泽市定陶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菏泽市定陶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特别提示:
 
1、定陶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期间的所有公告均在「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网站 (www.dingtao.gov.cn) 发布,详细地址请点击「政务公开·事业单位招聘」一栏,请报考人员务必登陆准确的网站查询有关信息,以免影响报考。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考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咨询电话:
 
0530-2223693(区人社局)
 
0530-2250068(区卫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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