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三三一医院面向2020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公告

日期:2021-03-10

  株洲市三三一医院始建于1950年,初属南方公司职工医院,2009年1月1日,移交至株洲市人民政府,成为株洲市卫计委直属管理的医疗事业单位;2010年9月,医院通过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晋升为三级综合性医院;同年被定为株洲市芦淞区区域医疗中心;2011年,医院被卫生部指定为全国“市、县级医院常见肿瘤规范化诊疗试点医院”和高血压防治研究基地,此外,医院还是中南大学湘雅医院医联体定点指导双向转诊医院、湘雅二医院医疗协作医院、湖南省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长沙医学院附属医院、南华大学医学院、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教学和实习基地。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拓宽公立医院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结构,株洲市三三一医院决定面向全国985和211高校2020届优秀全日制毕业生公开招聘11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岗位

此次招聘岗位3个,招聘计划11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具体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岗位表》。

序号

招聘单位

岗位

代码

岗位

名称

招聘计划

岗位条件

年龄

性别

最低学历要求

最低学位

专业

与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

1

株洲市
三三一医院

A23

内科

医师

5

35周岁

及以下

不限

全日制

研究生

硕士

临床医学、内科学、儿科学、神经病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皮肤病与性病学、肿瘤学、急诊医学、全科医学专业

 

2

株洲市
三三一医院

A24

外科

医师

5

35周岁

及以下

不限

全日制

研究生

硕士

临床医学、外科学、妇产科学、眼科学、耳鼻咽喉科学、急诊医学专业

 

3

株洲市
三三一医院

A25

核医学医师

1

35周岁

及以下

不限

全日制

研究生

硕士

核医学及相关专业、医学影像、放射治疗专业

 

*报名地点:株洲市三三一医院人事劳资科
*待遇优厚:985、211硕士研究生10万元安家费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2020届“985”“211”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八)年龄在3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 以上年龄计算时点为2020年7月1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9年11月25日-2019年12月7日。现场报名的考生可在2019年12月7日(考试当日)上午10时前到考点报名。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只接受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网络报名电子邮箱和现场报名地址见《岗位表》有关栏目),考生也可在考试当日上午10时前到考点现场报名。

(三)报名要求

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可报名参加相应岗位的竞聘,每人最多可报考2个岗位。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株洲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公立医院面向2020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审查表》(见附件);

2.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电子扫描件)和就读学校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

3.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2张。

2020届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和其他有关资格证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在考试前进行,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一)考试时间:2019年12月7日上午10:00(星期六)

(二)考试地点: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福庆楼T109、T110、T111、T112教室。

(三) 考试方式:考试分面试和业务技能考核两个环节,两个环节的考试均安排在同一天完成。面试以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总成绩为100分,设立最低分数线80分,考生面试成绩高于80分(含)的,均进入业务技能考核环节。业务技能考核以口述方式考核与报考岗位有关的业务技能操作能力,满分为100分,设立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考生成绩低于70(不含)的淘汰,高于70分的进入下一环节。

六、成绩合成和排名

综合成绩=面试成绩×30%+业务技能考核成绩×70%。面试、业务技能考核、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成绩相同的,按业务技能考核成绩高的排前。

七、签定协议

考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现场与考试入围考生签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八、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根据同一岗位应聘者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

九、公示与聘用

(一)确定拟聘用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二)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株洲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三)聘用。公示期满,对于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人事编制等手续。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招聘服务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  0731-28574040

 

附件:面向2020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审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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