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衢州市人民医院赴浙江中医药大学招聘公告

日期:2019-12-02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衢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 的通知》(衢委办〔2007〕90 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衢州市市属事业单位紧缺专业、特殊岗位认定和优秀人才外招办法 (试行) 的通知》(衢市人劳公〔2008〕148 号) 精神。经研究决定,衢州市人民医院赴浙江中医药大学招聘 2020 年优秀应届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衢州市人民医院工作需要,拟招聘 2020 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共 38 人 (具体计划详见附件)。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 招聘的范围、对象
 
面向 2020 年全国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医疗卫生专业毕业生。
 
(二) 报考的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用按单位按岗位的办法,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录用等程序进行招聘。
 
(一) 发布招聘信息
 
由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通过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网址:http://rsj.qz.gov.cn)、衢州卫生健康委网 (网址:http://wjw.qz.gov.cn/)、衢州人才网 (网址:www.qzrcw.com)、学校就业网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 组织报名
 
1. 报名时间和地点:2019 年 11 月 30 日 (周六),9:00—11:30,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文校区田径场 (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
 
2. 报名者需带材料:身份证、2020 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凭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学校盖章核发的成绩表。
 
(三) 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按岗位招聘计划不低于按 1:3 比例确定参加笔 试人员, 紧缺岗位 (如儿科医师、急诊科医师、医学影像类岗位)、按 1:2 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招考计划与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岗位,招考计划将相应核减。
 
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复核。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四) 笔试
 
符合衢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进编条件的对象及紧缺岗位 (如儿科医师、急诊科医师、医学影像类岗位)、报考对象不参加笔试外,其他报考对象均须笔试,笔试内容为医学知识,满分为 100 分。
 
笔试的命题、考务工作由衢州市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
 
(五) 面试
 
笔试结束后,参加笔试的人员,由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 1:2 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 不参加笔试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卫生健康委根据考生提供的资料进行筛选,按 1:2 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形式按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面试合格分为 60 分。面试的命题和面试组织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实施。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六) 体检
 
1. 面试结束后,参加笔试人员按笔试成绩占 40%、面试成绩占 60% 从高分到低分按 1:1 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不参加笔试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 1:1 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 号) 及国家人社部、卫生部《修订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及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 (试行)〉》。岗位有特殊要求,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2.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3.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依次替补,体检工作在纪检人员的监督下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七) 考核
 
按衢委办 (2007)90 号文件和参照公务员招考考核办法,以及事业单位招聘的基本条件和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和标准进行。
 
考核不合格可依次替补。
 
(八) 录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择优确定的录用对象,公示 7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招聘单位与拟录用对象签订协议书,录用对象须在 2020 年 9 月 30 日前按期取得毕业及学位证书,并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如不能按期取得毕业及学位证者取消录用资格。录用前放弃、取消录用者可依次替补,整个招聘过程中替补只限一次。招聘岗位无合适人选,可以空缺。
 
四、严肃纪律、抓好落实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要突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招聘过程的每个环节中,严格按照 2006 年人事部 (第 6 号)、浙人才 [2007]184 号、衢委办 [2007]90 号文件要求执行,自觉接受广大考生、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及纪检部门的监督。严肃纪律、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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