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头市市属事业单位集中招聘 271 人公告

日期:2019-12-12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 139 号) 和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市属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汕头市 2019 年市属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岗位》(附件 1);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 (岗) 人员;
 
2. 历年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情形的人员;
 
3. 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 5 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 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近五年内在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6.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公告的发布
 
招聘公告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http://www.shantou.gov.cn/hrss/index.shtml) 发布, 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官网同步链接发布 (用人单位没有官网的,在用人单位张榜发布)。
 
四、报名方式、时间和要求
 
(一) 报名时间。
 
2019 年 12 月 25 日 9:00 至 12 月 27 日 17:00。
 
(二) 报名方式和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统一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系统报名 (http://ggfw.gdhrss.gov.cn/sydwbk)。
 
1. 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系统,完成填写报名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 2 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 (格式为*.JPG 格式,大小为 20KB 以下)。
 
2. 系统初步审核。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系统将自动实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不设人工审核。
 
3. 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应于 2020 年 1 月 2 日 9:00 至 1 月 4 日 24:00 期间,登陆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公开招聘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三) 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http://www.shantou.gov.cn/hrss/index.shtml),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 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善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 考生应于报名截止时间 (2019 年 12 月 27 日) 之前取得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证书等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于 2019 年 12 月 27 日之前取得教育部中共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2020 年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应于 2020 年 9 月 1 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等有关证书。
 
4. 应届毕业生指 2020 年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含符合广东省择业期政策的高校毕业生)。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择业期相关政策详见《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 (试行) 的通知》(粤教毕【2019】3 号)。
 
5. 国有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单位同意,并在面试前资格审核时出具书面证明。
 
6.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广东省 2019 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 2) 进行专业设置。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名称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如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包含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均可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专业大类」的 (即附件 3《专业参考目录》中代码为 2 位数的),如考生所学专业为该「专业大类」所含「学科」(即代码为 4 位数) 或「具体专业」(即代码为 6 位数) 的,均符合报考条件。例如,某一岗位的专业要求为「经济金融类 (03)」,那么该类所含的学科「理论经济学 (A0201)」或具体专业「西方经济学 (A020104)」等,均符合报考条件。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的,如考生所学专业为该「学科」所含「具体专业」的,均符合报考条件。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例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 (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某岗位设置为「企业管理 (限:财务管理)(A120202)」,则此专业中财务管理方向的报考人员方可报考,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报考人员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考岗位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 (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 (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7. 2016 年 12 月 27 日至 2019 年 12 月 27 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市选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 (含农村社区) 担任村 (社区) 党支部书记助理或村 (居) 委会主任助理等属政策性加分对象,笔试成绩加 5 分。符合属政策性加分对象的,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供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等材料进行加分资格审核。报名时未在备注栏注明或逾期未提供加分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8. 年龄计算:30 周岁以下,指 1988 年 12 月 27 日以后出生的人员;35 周岁以下,指 1983 年 12 月 27 日以后出生的人员;40 周岁以下,指 1978 年 12 月 27 日以后出生的人员;45 周岁以下,指 1973 年 12 月 27 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9. 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在报名表中详细不间断地记述相关工作经历,并在面试前资格审核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截止之日 (即 2019 年 12 月 27 日); 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人员,需提供有关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或聘用合同,非在编人员需提供有关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 在企业或其他村 (社区) 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工作的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或工资证明,或社保证明。
 
  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以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也不视为工作经历。[page]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
 
(一) 笔试。
 
笔试科目为《通用能力测试》,试题类别分为卫生、教育和综合三类,主要测试从事本类别岗位所应具备的能力与素质。
 
1. 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 笔试成绩按 100 分计算,最低合格分数线为 60 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 2 位。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公布。报考人员可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不再另行通知。
 
(二) 面试对象确定及面试前资格审核。
 
对笔试合格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人数按招考岗位拟招聘人数分段计算,具体计算函数为: 1.Y=2X(1≤X≤3);2.Y=1.5 X+1(3
 
面试前须对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面试前,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须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聘用基本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过程中,对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或证件 (证明) 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对上传虚假照片、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资格审核具体时间、地点将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 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官网同步链接发布 (用人单位没有官网的,在用人单位张榜发布)。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不合格者,均不得参加面试。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可在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 面试。
 
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试题类别分为卫生、教育和综合三类。面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 60 分。
 
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将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 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官网同步链接 (用人单位没有官网的,在用人单位张榜发布)。
 
(四) 考试总成绩和入围体检人选公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 2 位。依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考试总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 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官网同步链接发布 (用人单位没有官网的,在用人单位张榜发布)。
 
六、体检
 
(一) 体检人选。依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笔试、面试成绩未达到划定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在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二) 组织体检。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 (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 号) 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标准为:
 
教师人员体检标准:《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 (2013 年修订)》; 其他岗位人员体检标准:《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体检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 (试行)》执行。
 
(三) 其他事项。体检具体时间、地点、费用等有关事宜另行在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官网发布 (用人单位没有官网的,在用人单位张榜发布)。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 (试行)》等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 (含计划生育)、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 号) 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考察对象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 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官网同步链接发布 (用人单位没有官网的,在用人单位张榜发布)。
 
考察工作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八、拟聘人选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列为拟聘人选,并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官网同步链接 (用人单位没有官网的,在用人单位张榜) 公示 7 个工作日。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汕头市 2019 年市属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岗位》中专业技术岗位级别设置为专业技术十三级以上、十二级以上、十一级以上、十级以上的,均包含本等级; 拟聘人员聘用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由用人单位按照岗位设置管理等有关规定予以确定。
 
十、递补事宜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截止至拟聘人选公示期满之日起 30 日内。
 
十一、其他事项
 
公开招聘严肃考纪考风,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35 号),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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