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医大一附院昌吉分院「5136」人才引进工程实施方案(修订)

日期:2021-03-10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人才建院、人才兴院、人才强院」的方针,强化人才引进,健全人才体系,最大限度地释放人才能量,为「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医疗服务中心」的目标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我院设立人才建设专项经费,启动「5136」人才引进工程,计划「十三五」期间用伍千万资金引进 10 名博士研究生、30 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硕士研究生、60 名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并且根据情况柔性引进紧缺人才。
 
一、引进学科带头人基本条件
 
根据医院发展实际情况,对部分急需紧缺学科引入学科带头人。
 
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在省级三甲医院 10 年以上工作经历,原则上年龄在 45 周岁以下。
 
二、引进其他高层次人才及基本条件
 
其他高层次人才主要引进临床医学(除中医科及针炙推拿外)专业、医学心理学、医学影像(含核医学)、病理学专业,其中,全日制医学博士研究生学历不受专业限制。
 
(一)第一层次人才:全日制医学博士研究生,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在省级三甲医院工作 3 年以上经历,原则上年龄在 45 周岁以下。
 
(二)第二层次人才:全日制医学博士研究生或全日制医学硕士研究生 (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在省级三甲医院工作 3 年以上经历,原则上年龄在 45 周岁以下。
 
(三)第三层次人才:全日制医学硕士研究生,初始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原则上年龄在 35 周岁以下。
 
三、柔性引进基本条件
 
柔性引进人才是指与医院签订合法聘用协议或合同,不转人事关系,不迁户口,受聘来院从事医疗、教学、科研工作的知名专家和学者,或在某一学科专业领域有较高造诣的高层次人才。
 
要求具有博士学历,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在疆内外学术界有较高知名度,长期从事临床或科研一线工作,在学术界有一定影响,学术造诣高,曾经或正在主持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主持的项目获得过省部级以上成果奖励。
 
四、引进人才的程序
 
(一)应聘者向医院人事科提交有关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聘用证书和主持或参与论文及课题相关原件及复印件等。
(二)医院人事科组织有关专家对应聘者进行初步考核,并提出引进的具体意见,上报至医院党委会研究决定。
(三)医院人事科根据院党委会的决定,与引进人才签定合同,办理有关引进手续。引进人才涉及的工作岗位、聘用期限、社会保险、双方责权利等相关内容在聘用合同中应有书面约定。
 
五、待遇
 
(一)对于属上述学科带头人、第一、二、三类引进人才,医院均帮助办理调动及编制等手续,帮助解决引进人才配偶的工作及子女入学问题,同时按类别不同享受如下待遇(如此规定与市委相关规定有重复则就高享受):
 
1. 学科带头人:
 
(1)薪酬待遇实行年薪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具有正高职称者,税后年薪 50 万元,博士研究生学历具有副高职称者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具有正高职称者,税后年薪 40 万元,硕士研究生学历具有副高职称者,税后年薪 30 万元;
 
(2)提供不少于 150 平方米的周转房,在本院工作满 10 年房屋产权将归本人所有。医院提供必要的科研条件、设备或技术项目启动基金等。
 
2. 其他高层次人才待遇:
 
第一层次人才:发放生活补贴 50 万元,提供不少于 150 平方米的周转房(面积不足者,将按现金给予补贴),在本院工作满 10 年房屋产权将归本人所有。医院提供必要的科研条件、设备或技术项目启动基金等。
 
第二层次人才:发放生活补贴 20 万元,提供不少于 120 平方米的周转房(面积不足者,将按现金给予补贴),在本院工作年满 10 年房屋产权将归本人所有。医院提供必要的科研条件、设备或技术项目启动基金等。
 
第三层次人才:给予 100 平方米左右的住房一套,按医院购买住房时的价格核算,医院补贴 30 万元,超出 30 万元部分个人支付。
 
除上述待遇外,若属医院稀缺专业人才(包括儿科、新生儿科、重症医学、麻醉医学、介入等专业)的中级职称以上的硕士研究生,则直接享受第二层次人才的待遇;若夫妻均为博士或硕士,则相应增发住房补贴
 
(二)柔性引进人才
 
每年定期来院工作数天或数月,由医院提供住房,可采取年薪制、协议工资、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等工资收入分配形式。医院提供必要的科研条件、设备或技术项目启动基金等。
 
五、引进人才的考核与管理
 
 (一) 主要考核内容
 
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医德医风和业绩方面。
1. 医院年度考核必须在「合格」以上。
2. 医院医德医风考核在良好以上。
3. 积极参与医院临床、科研、教学工作,带动科室开展技术创新。2-3 年内有一定数量和影响力的临床科研成果产生。一、二层次人才(取得副高职称后)在本专业领域 3 年内主持市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立项不少于 1 项,每 2 年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至少 1 篇,并积极申报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每 2 年至少承担 1 项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4. 三层次人才每 3 年需发表论文 1 篇,取得副高职称后考核同一层次人才。
 
 (二) 管理
 
引进的人才均实行合约管理,按照「责、权、利」一致原则签订《人才引进协议书》。若有违约,按协议处理。
本实施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医院组织人事科,如有其他特殊事项及未尽事宜需上党委会后研究决定。
 
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昌吉分院
 
2019 年 5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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