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锡山区卫健委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紧缺型人才公告

日期:2021-02-06
为进一步优化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结构,促进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 号)文件精神,经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无锡市锡山区卫生健康系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紧缺型卫生人才 190 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2. 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3. 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 18 周岁至 35 周岁以下(1984 年 4 月 30 日至 2002 年 4 月 30 日期间出生)。具有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 40 周岁(1979 年 4 月 30 日及以后出生),其中报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岗位的年龄可放宽至 45 周岁(1974 年 4 月 30 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 45 周岁(1974 年 4 月 30 日及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中注明的为准。
4. 户籍不限。
5. 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招聘条件和行业准入条件(详见附件 1、附件 2,附件中有其他资格条件的,以附件的条件为准)。
6.参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符合有关回避规定的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国家和省另行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3)已被锡山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聘用的在编人员;
(4)近三年从锡山区属公立医疗卫生单位辞职(离职、辞退等)的人员或近三年被锡山区属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录用但放弃录取资格者。
 
二、相关说明
1.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相关工作年限以与原单位签订的合同或社保缴费记录为依据按实计算,从 2020 年 4 月 30 日向前推算。
 
三、报名办法
1. 本公告招聘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公告发布 10 个工作日后,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止至 2020 年 8 月 31 日。
2.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请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和《报名花名册》,发至报名邮箱 xswszk@163.com。邮件主题为:姓名+报考单位+岗位名称+岗位代码。报名咨询电话:0510-88227013。
3. 报名网址:锡山区卫生健康委网站: http://www.jsxishan.gov.cn/qwjj/index.shtml
4. 报名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和《报名花名册》(见附件 3、附件 4),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应聘人员只能选择本公告里的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二代身份证」且在有效期内)。
 
四、资格审核
(一)资格初审
1.首次资格初审时间:2020 年 5 月 20 日-5 月 28 日。后期资格初审时间另行通知。
2.资格初审由锡山区卫生健康委按照报名表填报内容进行初审,初审结果直接通过报名邮箱回复,请及时关注。
 
(二)资格复审
1.锡山区卫生健康委将对拟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未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资格审核未通过。
3.资格复审时考生自带《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3),并提供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 2 张。同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请务必预先复印好带至复审处):
 
(1)应届毕业生(指 2020 年毕业及 2019 年毕业未就业的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学历(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使用的毕业生报到证等证明材料的必须据实提供原件。研究生考生提供的学历证书或者《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不能明确专业方向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的,必须提供盖有学院公章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包含考生本人研究方向、发表论文等内容。考生研究方向应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
(2)有工作经历者应提供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学历(位)证书、社保缴费记录或聘用合同等证明材料。
(3)报考人员须交验本人身份证及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证明材料等原件。
 
4.应聘人员经锡山区卫生健康委资格审核合格后(确认时发放准考证),方可参加考试。每人交纳报名考试费 100 元(苏价费函〔2007〕146 号)。
 
五、考试方式
1.开考比例:本次公开招聘开考比例为 1:3,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考试,否则作弃考处理。
 
2.考试方式:当岗位报名人数超过 1:3(含)时,先进行笔试,笔试满分为 100 分,50 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直接淘汰。根据笔试成绩按 1:3 的比例确定拟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满分为 100 分,60 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直接淘汰。当岗位报名人数未超过 1:3 时,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招聘。
(1)进行笔试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 60 分为合格线。若总成绩同分而无法确定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时,取面试成绩高者为先,如面试成绩仍同分,另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为先。
(2)直接考察的岗位:以直接考察成绩高者为先。
 
3.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考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素质。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用人数 1:1 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前,在职人员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考察: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七、公示和聘用
1. 对拟聘人员在锡山区卫生健康委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 7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经锡山区人社局审核同意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办理事业进编手续。
 
2.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期限内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进编手续,逾期未办理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日期前签订聘用合同或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关系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聘期为三年,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则取消聘用资格,重新自主择业。被聘用人员三年(两个考试周期)内未取得执业资格或相应技术职称的,由聘用单位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
 
3. 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个人放弃资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合格成绩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 每期招聘结束,将在「锡山区卫生健康委网站」及时公布每期应聘人员考核成绩,并于每季度第三个月末通报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等情况。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监督。监督举报电话:锡山区人社局:0510-88214281;
 
锡山区卫生健康委:0510-88203738。
 
九、本公告由无锡市锡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无锡市锡山区
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 年 5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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