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卫生人才引进相关政策

日期:2020-07-31
点击投递简历>>   引进的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学术技术带头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三层次人员,国家级名医(名中医),国家卫生健康委或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151 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培养人员、第一层次培养人员,省卫生领军人才给予引进人才 20 万元安家补贴、每年 8 万元为期 10 年的专家津贴,   引进的省医学重点学科
 
引进的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学术技术带头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三层次人员,国家级名医(名中医),国家卫生健康委或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151 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培养人员、第一层次培养人员,省卫生领军人才给予引进人才 20 万元安家补贴、每年 8 万元为期 10 年的专家津贴,
 
引进的省医学重点学科带头人,省级名医(名中医),获得省(部)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奖项的第一完成人,省「151 人才工程」第二层次培养人员,省卫生创新人才给予引进人才 15 万元一次性补贴、每年 5 万元为期 10 年的安家补贴。
 
引进的 50 周岁以下三级甲等医院 10 年以上工作经历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给予引进人才 10 万元一次性补贴。
 
引进的省医坛新秀、博士学位人员或 45 周岁以下三级甲等医院 5 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给予引进人才 8 万元一次性补贴(博士一次性补贴为 9 万元)。
 
引进的「双一流」高校医学类、教育类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给予引进人才 5 万元一次性补贴。
 
引进到我市的医学类和教育类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和「双一流」高校本科学历学位人员,给予引进人才 3 万元一次性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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