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总医院第四医学中心关于招收 2020 规培生公告

日期:2020-08-28
解放军总医院第四医学中心前身为第四野战军第二十九后方医院,1954 年被正式命名为解放军第 304 医院。2004 年 5 月,归并解放军总医院,称解放军总医院第一附属医院,2018 年 11 月改制成为解放军总医院第四医学中心。经过 60 余年的建设与发展,中心逐渐形成了以战创(烧)伤、急救和危重症救治为特色,集医教研于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2020 年 5 月,解放军总医院骨科医学部、烧伤整形医学部在我中心正式挂牌成立。
 
一、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应为拟在北京地区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全日制医学(临床、口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或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医师资格证书》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包括委托培训人员和自主培训人员。
 
 
二、招收专业:口腔科
 
 
三、学员待遇保障
 
(一)生活补贴: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者按照 2000 元/人·月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者按照第一年 3000 元/人·月、第二年 4000 元/人·月、第三年 5000 元/人·月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
 
(二)生活保障:医院提供免费住宿(仅需押金)、与本院聘用人员享受同等的工作、学习条件、用餐补助等待遇。 
  
(三)绩效津贴:由各专业基地根据学员学习工作情况视情发放,能独立值班学员享受院内同等值班补助。
 
(四)基本工资及社会保障:按照北京市有关规定由相关部门给予保障。康复科专业学员由北京市卫计委额外补贴 1000 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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