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嘉兴市第二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学科(学术)带头人公告

日期:2021-02-02
因业务发展急需用人,经嘉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意、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嘉兴市第二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学科(学术)带头人 3 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嘉兴市第二医院始建于 1895 年,作为嘉兴地区历史最悠久的医院,经过 125 年的风雨历程,目前为融医疗、教学、科研、康复及预防保健于一体的浙江省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医院现有核定床位 1350 张,职工 2000 余人, 高级职称 365 人,硕士以上学位 310 余人。神经内科、肿瘤科(培育项目)为浙北区域专病中心,康复医学科、麻醉(疼痛)学科为浙江省医学重点扶植学科,康复医学、临床药学为浙江省中医药重点学(专)科,骨外科学、儿科学、心血管病学、运动医学为省市共建医学扶植重点学科,另有 14 个市医学重点学科与 8 个市重点科技创新团队。医院承担着 20 所医学高等院校 15 个专业的教学任务,是国家级高级卒中中心,国家首批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示范基地,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是 11 个市质控中心及市心血管介入中心、市儿童危重症救治中心、市儿童医学中心、市心血管病研究所、市骨科手术机器人临床应用中心及市数字化骨科研究所的挂靠单位。2016 年 11 月通过全国胸痛中心认证,成为浙江省第三家、嘉兴市第一家通过全国胸痛中心论证单位。2019 年医院引进浙江省公立医院首台天肌骨科手术机器人,并参与完成全球首例三地同步 5 G 远程骨科机器人手术。同时医院深化「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积极引入优质医教研资源,全面提升综合实力。
 
二、招聘计划和要求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本次从嘉兴市域外招聘高层次学科(学术)带头人,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能吃苦耐劳。
(三)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学历学位等要求。学历、学位证书须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前取得(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要求在 45 周岁及以下,即 1974 年 9 月 30 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放宽到 50 周岁及以下,即 1969 年 9 月 30 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较强的业务技术水平和科研创新能力,近 5 年以排名第一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本专业 SCI 论文影响因子 3.0 及以上 2 篇;或单篇 SCI 论文影响因子≥6.0;且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获得省部级成果奖 1 项。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3. 现役军人。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支持及保障
1. 薪酬待遇优厚,年薪 40-150 万;入选国家级、省级引才计划和国家级、省级「万人计划」人才给予年薪 60-150 万;特别优秀者「一事一议」。
2. 根据人才不同层次,提供安家费及购房补贴 35-100 万,科研启动经费 35-100 万;特别优秀者「一事一议」。
3. 医院提供市区内暂住房一套或享受租房补贴。
4. 到院后取得的科研业绩,另行按医院科研奖励政策给予奖励。
5. 职称评聘、人才计划推荐原则上给予优先。
6. 入围面试人员相关住宿、交通费给予补助。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疫情防控期间,不受理现场报名。
1. 网上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
报名人员可于规定时间将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材料扫描件电子稿发送至报名邮箱,文件名为「应聘岗位+专业+姓名」。相关报名材料可在考试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所提供材料不全或材料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2. 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黏贴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留学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5)反映个人学术水平的论文、业绩的证明资料。
(二)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各招聘岗位的资格复审、考试时间、地点安排将在医院官网进行公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要求参考教育行政部门专业目录设置,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专业要求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根据所学专业方向审核确定。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由嘉兴第二医院组织实施,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各招聘岗位结合实际工作需要,适时安排面试,具体的面试形式(视频面试或现场面试)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决定。面试形式、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以及分析解决问题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合格分为 60 分,面试不合格的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四)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的 1:1 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五)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的,按招聘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上公示 7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 (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报备员额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待遇和各种规定保险。
 
六、监督和联系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嘉兴市第二医院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市纪委市监委驻嘉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业务指导和程序监督。招聘程序参照《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执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 35 号)执行。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第二医院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将发布于嘉兴市第二医院网站,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联系电话:0573-82090241,82054866
监督电话:0573-83676257、82228947。
 
 
嘉兴市第二医院
2020 年 9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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