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德清县卫生健康系统择优签约卫技人员公告

日期:2021-01-28
为进一步加强德清县卫技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清县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的通知》(德政办发〔2018〕143 号)和《关于 2021 年度德清县卫生健康系统择优签约卫技人员的通知》(德卫健〔2020〕52 号)精神,现将 2021 年德清县卫生健康系统择优签约卫技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此次招聘单
为进一步加强德清县卫技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清县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的通知》(德政办发〔2018〕143 号)和《关于 2021 年度德清县卫生健康系统择优签约卫技人员的通知》(德卫健〔2020〕52 号)精神,现将 2021 年德清县卫生健康系统择优签约卫技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此次招聘单位为德清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德清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德清县人民医院(德清县中医院)各院区及镇(街道)分院、德清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及各镇分院,共设招聘岗位 68 个,计划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113 名。招聘岗位、人数、条件及其他要求详见:
职位名 学历 申请
放射科-德清县中西医结合医院镇分院 本科申请
超声科-德清县中西医结合医院镇分院 本科申请
中医科-德清县中西医结合医院镇分院 本科申请
临床-德清县中西医结合医院镇分院 本科申请
口腔科-德清县中西医结合医院镇分院 本科申请
护理-德清县中西医结合医院 本科申请
检验科(诊断)-德清县中西医结合医院 本科申请
病理科(技术)-德清县中西医结合医院 本科申请
病理科(诊断)-德清县中西医结合医院 本科申请
耳鼻喉科-德清县中西医结合医院 本科申请
眼科-德清县中西医结合医院 本科申请
放射科-德清县中西医结合医院 本科申请
超声科-德清县中西医结合医院 本科申请
麻醉科-德清县中西医结合医院 本科申请
妇产科-德清县中西医结合医院 硕士申请
康复科-德清县中西医结合医院 本科申请
感染科-德清县中西医结合医院 本科申请
急诊科-德清县中西医结合医院 本科申请
ICU-德清县中西医结合医院 本科申请
肛肠外科-德清县中西医结合医院 本科申请
泌尿外科-德清县中西医结合医院 本科申请
普外科-德清县中西医结合医院 本科申请
骨外科-德清县中西医结合医院 本科申请
神经外科-德清县中西医结合医院 本科申请
内分泌科-德清县中西医结合医院 本科申请
肾内科-德清县中西医结合医院 本科申请
神经内科-德清县中西医结合医院 本科申请
消化内科-德清县中西医结合医院 本科申请
心血管内科-德清县中西医结合医院 本科申请
呼吸内科-德清县中西医结合医院 本科申请
药剂-德清县中西医结合医院 本科申请
公共卫生-德清县人民医院镇(街道)分院 本科申请
护理-德清县人民医院中医院院区 本科申请
药剂科-德清县人民医院中医院院区 本科申请
检验科-德清县人民医院中医院院区 本科申请
功能检查科-德清县人民医院中医院院区 本科申请
妇产科-德清县人民医院中医院院区 硕士申请
外科-德清县人民医院中医院院区 本科申请
精神科2-德清县人民医院中医院院区 本科申请
精神科1-德清县人民医院中医院院区 本科申请
针推科2-德清县人民医院中医院院区 硕士申请
针推科1-德清县人民医院中医院院区 本科申请
内科2-德清县人民医院中医院院区 本科申请
内科1-德清县人民医院中医院院区 本科申请
护理-德清县人民医院乾元院区 本科申请
麻醉科-德清县人民医院乾元院区 本科申请
外科-德清县人民医院乾元院区 本科申请
内科-德清县人民医院乾元院区 本科申请
精神科-德清县人民医院乾元院区 本科申请
感染科-德清县人民医院乾元院区 本科申请
护理-德清县人民医院院区 本科申请
检验科-德清县人民医院院区 硕士申请
功能检查科(心电图诊断)-德清县人民医院院区 本科申请
病理科(诊断医生)-德清县人民医院院区 硕士申请
药剂科-德清县人民医院院区 硕士申请
放射(诊断)-德清县人民医院院区 本科申请
麻醉科-德清县人民医院院区 本科申请
神经外科-德清县人民医院院区 本科申请
泌尿外科-德清县人民医院院区 本科申请
骨科-德清县人民医院院区 本科申请
急诊科-德清县人民医院院区 本科申请
肾内科-德清县人民医院院区 本科申请
内分泌科-德清县人民医院院区 本科申请
消化内科-德清县人民医院院区 本科申请
呼吸内科-德清县人民医院院区 硕士申请
肿瘤内科-德清县人民医院院区 本科申请
眼科-德清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本科申请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 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 年龄在 35 周岁以下(1984 年 12 月 25 日以后出生);
4. 具有户籍要求的岗位,户籍认定以 2020 年 12 月 25 日为准,2021 年德清生源应届毕业生户籍未迁回的,提供入学时的户口本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可报考德清户籍的岗位。
5.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的择优签约条件
1.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择优签约:
(1)符合《关于印发德清县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的通知》(德政办发〔2018〕143 号)文件的医疗卫生人才;
(2)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
(3)第一批/段录取的(含提前录取的第一批/段)医学类本科毕业生;
(4)获省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三好学生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5)在校期间获得国家级、省政府或校级一等奖学金 1 次、校级二等奖学金 2 次或校级三等及以上奖学金 3 次。
2.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不受以上条件限制进行签约:
(1)2020、2021 年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愿意到县级医疗卫生单位从事急需紧缺岗位的,急需紧缺岗位以《2021-2023 年德清县卫生健康系统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目录》为准(详见附件 2);
(2)2020、2021 年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愿意到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的;
(3)2021 年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麻醉学、放射医学、医学影像学、精神医学、全科医学、预防医学专业的应届毕业生。
 
(三)非应届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择优签约
1. 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医学类历届毕业生(执业医师资格类别不纳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对象的历届毕业生,可不提供规培合格证书),年龄 35 周岁以下。
2. 愿意从事急需紧缺岗位(详见附件 2)的,且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 35 周岁以下。
3. 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 40 周岁以下(1979 年 12 月 25 日以后出生)。
 
(四)不列入择优签约对象人员
1. 「招聘与招录」并轨的 2021 年毕业的定向培养生、历届违约或辞职的定向培养生。
2. 本县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在职工作人员。
3. 本县公立医疗卫生单位辞职或解聘人员。
 
三、择优签约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 报名时间:2020 年 12 月 25 日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
 
2. 报名地点:
德清县人民医院(德清县中医院)组织人力资源部:德清县武康街道英溪南路 120 号,德清县人民医院 1 号楼 8 楼 822 室,联系人:沈老师、徐老师,联系电话:0572-8811306。  
德清县中西医结合医院人事科:德清县新市镇钱家桥路 1 号(济民路 1 号),德清县中西医结合医院住院部 3 楼(行政一区)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联系人:姚老师、王老师,联系电话:0572-8441512。
德清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德清县武康街道中兴北路 268 号,德清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楼办公室,联系人:范老师、汪老师,联系电话:0572-8820439。
德清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办公室:德清县武康镇英溪南路 273 号,德清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四楼办公室,联系人:冯老师、沈老师,联系电话:0572-8283955、0572-8683938。
 
3. 报名资料与审核:报名人员持填写好的报名表(考生自行下载附件 3),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明(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2020 届及以前年度毕业的历届生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荣誉证书(优秀毕业生证、三好学生证或奖学金证等)及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等进行报名,每人限报 1 个岗位,由用人单位人事部门进行资格审核。
 
(二)面试
 
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对报名考生学历、资格、获奖荣誉等各方面素质进行量化评分,总分 100 分,占总成绩的 40%;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为 100 分,合格分为 60 分,占总成绩的 60%。面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面试时间、地点由各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总成绩=面试成绩×60%+量化评分×40%)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 1:1 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并列者,面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
 
(三)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 号)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相关官方网站公示 7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用人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 2021 年 8 月 31 日前不能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研究生须同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证书),或历届毕业生报名时不能提供择优签约条件所需的学历证书以及其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拟聘资格。
 
凡聘用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使用事业编制报备员额,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予以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聘用后服务期限须满 5 年(不包括三年规范化培训时间),未满 5 年的不得调离原工作单位。
 
四、政策支持
 
1.对符合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清县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的通知》(德政办发〔2018〕143 号)文件规定的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实施相关奖励政策。
 
2.对符合《德清县卫生健康事业人才发展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德卫健〔2019〕136 号)文件规定的普通高校硕士及本科毕业生予以 3~10 万人才经费补助。
 
3. 本公告由各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
1.2021 年德清县卫生健康系统择优签约卫技人员计划表
2.2021-2023 年德清县卫生健康系统急需紧缺卫生人才目录
3.2021 年德清县卫生健康系统择优签约卫技人员报名表
 
 
德清县卫生健康局
2020 年 1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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