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南学院附属医院 2021 年公开招聘公告

日期:2021-05-10
湘南学院附属医院位于湖南省的南大门郴州市,是湖南省普通本科院校——湘南学院的直属附属医院,也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健康体检、康复于一体的国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652 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 号)要求,结合我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医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医院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医院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违约或者服务期限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医学生和特岗全科医生等。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 45 个;招聘计划 56 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 54 名,管理岗 2 名(详见附件 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湘南学院网站、湘南学院附属医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有关招聘的具体安排、各环节考试成绩等通知均将发布在湘南学院附属医院网站,应聘人员自行查阅,医院不另行通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 年 5 月 19 日至 5 月 23 日 24 时止。
2.报名方式
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报名邮箱:fyzzrsk@163.com,以报名邮箱在报名时间内收到报名邮件为有效报名。
3.报名所需附件材料:
(1)应聘者如实填写的《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应聘人员须在承诺栏手写签名,PDF 格式。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个人简历、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PDF 格式。
(3)近期彩色蓝底免冠 1 寸照片,JPG 格式。将以上材料用压缩包(以「序号+科室+姓名」命名)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并与用人单位确认是否收到邮件(邮件设置阅读回执,大小不可超过 50M)。
(4)《湘南学院附属医院公开招聘报名信息一览表》,请前往湘南学院附属医院网站通知公告栏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Excel 格式。
4.相关要求
(1)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我省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职位资格条件且不限专业的招录职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 2021 年 7 月 31 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聘用资格。
(2)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社保证明和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应聘人员学习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 2021 年 4 月 30 日为截止日期。
(3)招聘岗位「其他要求」栏内要求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者,必须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住培基地出具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且必须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则取消聘用资格。
(4)招聘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需提交由导师签字且毕业学院盖章的专业方向证明或学校教务处盖章的有效硕士研究生成绩单。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及现场确认的时间、地点在医院官网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湘南学院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 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 6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专技岗笔试主要内容为应聘岗位专业基础知识,管理岗笔试主要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及管理知识,总分 100 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 1:3 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组织协调、综合分析、语言
表达能力等,总分 100 分。
所有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 60 分(含 60 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者参加笔试、面试均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原件(身份证原件丢失者需持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公开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通过湘南学院附属医院官网另行通知, 各环节入围名单在医院官网公布。请应聘者随时关注医院官网。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造成的后果, 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 1:1 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应聘医学类岗位须加测青霉素过敏试验,如对青霉素过敏,则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 不予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湘南学院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湘南学院网站、湘南学院附属医院网站公示 7 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5-2325090(人力资源部)
举报电话:0735-2325393(医院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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