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康复研究中心招聘简章

日期:2021-06-29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康复研究中心(山东省康复医院、山东省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是全省唯一一家省级公立三级康复医院,面向社会提供医疗、康复、预防、保健、辅助器具适配、康复人才培养、康复研究与咨询等服务。医院占地面积 158 亩,一期建筑面积 40000㎡,设置床位 304 张,是全国康复研究基地北方中心、「山康医联体」主席单位、中国康复医联体和山东省立医院集团成员单位。
 
医院分为综合康复区、儿童康复区、住院、门急诊四大功能区,设有内科、外科、妇科、儿科、神经科、骨科、中医科、口腔科、急诊科、重症医学科、手术中心、消毒供应中心、健康管理中心、生物反馈诊疗中心、儿童预防保健中心、公共卫生科、检验科、基因筛查实验室、超声科、医学影像科、高压氧医学科、药学部、水疗中心、运动治疗、作业治疗、言语吞咽治疗、物理因子、康复评定、悬吊、针灸推拿、工程康复、教育康复、职业康复、社会康复、心理康复等 35 个业务科室。
 
医院面向全省承担 0-17 岁脑瘫、孤独症和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耳聋基因筛查,假肢矫形器适配及足底、脊柱侧弯矫治,脊髓损伤者「希望之家」,肢残儿童矫治手术康复救助等 5 大免费公益项目。
 
医院拥有全身 CT、DR、数字胃肠机、彩色超声多普勒成像仪、磁控巡航胶囊胃镜系统、生物反馈系统、自动生化分析仪、模拟仿真测试评价系统、多关节等速力量测试及训练系统、三维步态运动解析系统、步态训练与评估系统 A3-M(康复机器人)等医疗设备。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 2021 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55 号) 和《关于印发 2021 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7 号) 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 51 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18 人;中级专业技术人员 9 人;初级专业技术人员 24 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 应聘初级岗位年龄应在 40 周岁以下(1980 年 7 月 5 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年龄应在 45 周岁以下(1975 年 7 月 5 日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年龄应在 50 周岁以下(1970 年 7 月 5 日以后出生);
 
5. 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 2021 年 7 月 31 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 2021 年 7 月 5 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6. 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 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 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二年)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四、招聘(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 报名
 
(1)报名时间:2021 年 7 月 5 日 9:00—7 月 8 日 16:00
 
(2)查询时间:2021 年 7 月 5 日 11:00—7 月 9 日 16:00
 
(3)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登录丁香人才网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1 年 7 月 8 日 16:00 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4)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5)本次招聘各类通知均通过官网通知,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考试的,后果自负。
 
2. 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1 年 7 月 5 日 11:00—7 月 9 日 16: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资格初审期间,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将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 2 小时后进行初审。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并打印《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不含博士及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计划招聘 1 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 2 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3. 现场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时要求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含 1 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 2 张)。符合条件的发放面试通知单。现场资格审查的具体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需提交材料如下:
 
①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须在 2021 年 7 月 31 日之前取得)、身份证;
 
②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须在 2021 年 7 月 5 日之前取得)、身份证;
 
③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
 
④「其它条件要求」中所要求的各类资格证书、相关证明等;
 
⑤本人签名的《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及 1 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 2 张;
 
⑥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料。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如考生进入面试范围,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日期未向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的岗位,可简化程序采取直接面试等方式组织。
 
1. 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 30% 和 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为医疗专业知识。根据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情况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笔试时间、地点、准考证打印等事宜通过山东省康复研究中心网站另行通知。
 
2. 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测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及应急应变能力等方面内容。
 
面试总分为 100 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 70 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 40%、60% 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和高级专业技术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 1:1.5 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 1:1 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及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 号)执行。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 1 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7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六、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规定, 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0531-81210505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唐冶新区围子山路 3126 号
 
邮编:250109
 
八、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 2021 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55 号) 和《关于印发 2021 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7 号) 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省康复研究中心
 
2021 年 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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