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江苏大学附属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补充招生公告

日期:2021-09-09
江苏大学附属医院 (镇江市江滨医院),创建于 1936 年,前身是江苏省立医政学院附属医院,至今已有 85 年的历史。医院是江苏省卫健委直管医院、全市唯一的省属高校直属附属医院、首批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承担医疗、教学、科研、公益四项中心任务。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 (2011)23 号】、《国家卫计委等 7 部门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56 号】等文件精神,更好地发挥国家级住培基地作用,彰显公益性,为社会培养更多合格的临床医师,现决定开展 2021 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补充批次招生,遵循公开公平、专业均衡、双向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并结合我院各专业基地的实际培训容量进行招收,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收对象与招收条件
 
(一) 招收对象
 
1.本次招收的培训对象包括社会化学员和单位委托培养学员两类。
 
2.社会化学员是指经国家卫健委认定的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面向社会招收,符合培训要求并通过招收考核后,进入培训基地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
 
3.单位委托培养学员是指在外单位就业后,因工作单位无法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而向培训基地申请委托培养,符合培训要求并通过招收考核后,进入培训基地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
 
(二) 招收条件
 
1.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心健康,能胜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所要求的临床学习和工作;
 
(4) 自愿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5) 第一学历为临床 (或口腔) 医学及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并获学士及以上学位,进入培训前需具备学历、学位双证书。
 
(6) 符合临床、口腔类别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范围或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
 
(7) 未在省级、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平台注册过规培信息。
 
2.社会化学员其他条件
 
需为应届毕业生:2021 年毕业生和 2020 年毕业后未就业且未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毕业生 (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及就业协议书原件)。
 
3.单位委托培养学员其他条件
 
(1) 为委托单位 2021 年招聘的正式员工且未参加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为委托单位 2019-2020 年招聘的正式员工且未参加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但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
 
(2) 申请培训专业根据委托单位的招聘岗位确定;
 
(3) 委托单位同意该住院医师全程在我院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4) 住院医师个人与委托单位均同意按照国家卫健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 (试行)》总则和细则的要求进行培训;
 
(5) 委托单位同意住院医师在参加培训期间取得医师资格后,执业注册时须将执业地点首次注册或变更注册到我院。
 
二、招收专业与招生计划 见附件
 
三、报名流程
 
(一) 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 9 月 17 日
 
3.报名地点:江苏大学附属医院住培办 (综合楼 812 办公室)
 
4.报名咨询电话:0511-81881076/88986902
 
5.报名联系人:鲍老师、陆老师
 
(二) 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社会化学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江苏大学附属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社会化学员报名登记表》一份 (附件 1);
 
(2) 个人简历一份;
 
(3)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 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 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 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 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尚未取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者可提供加盖本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学历证明);
 
(8) 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的需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单位委托培养学员:委培单位统一现场报名,不接受学员个人报名,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江苏大学附属医院 2021 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单位委托培养学员报名信息采集表》一份 (加盖委托培养单位公章)(附件 2);
 
(2)《江苏大学附属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单位委托培养学员报名登记表》一份 (加盖委托培养单位公章)(附件 3);
 
(3) 入职体检报告;
 
(4)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 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 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尚未取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者可提供加盖本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学历证明);
 
(7) 就业单位与学员签署的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 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或《医师执业证书》者,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以上材料复印件请按顺序装订好交至报名处,我院将对以上材料逐一审查,如发现有任一材料不属实,将取消报名资格。通过资格审核后,方能参加相关招录考试。
 
四、招录考试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将参加招录考试,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将另行通知,届时请关注群通知并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执行。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与报考专业相适应的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以专业相关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百分制)
 
2.技能测试: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和要求将根据考试安排现场告知考生。(百分制)
 
3.面试:面试办法根据考试安排现场告知考生。(百分制)
 
4.总成绩:考生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如下方式折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 +技能成绩×40%+面试成绩×20%。
 
五、录取
 
招录考试结束后,根据成绩,按培训专业岗位拟招收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招录名单。拟招收的社会化住院医师培训学员安排体检,并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试行)》择优录取,委托培养学员自行提供三甲医院体检报告。招收名单确定后,将在医院网站公示。
 
六、规培相关规定
 
1.进入培训后,按省卫健委要求,学员需与规培基地签订培训协议暨劳动合同; 规培期间住培学员不得参加科研型或专业型硕士、博士入学考试或人事招聘考试,若学员因研究生录取或招聘录用需中途退出培训,除与医院 (暨住培基地) 达成谅解协议的,其退培行为将被纳入我省医务人员诚信系统,且 5 年内不得再次进入我省培训基地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2.医院按照国家卫健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内容与标准 (试行)》和江苏省卫健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相关要求,对培训学员进行培训。
 
3.学员的培训时间按《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培训时间认定方案 (试行)》(苏卫科教〔2015〕13 号) 执行。培训结束时,需参加结业理论全国统考和以临床实践技能为主的全省统一考试及考核,通过结业考核者,由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颁发全国统一制式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若未能取得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由本人申请,基地同意,可延长培训期限 (不超过 3 年),延培期间不再享受相关待遇。
 
4.培训结束后,培训协议暨劳动合同自然终止,社会化学员自主择业,委托培养学员回委托培养单位,我院不留用。
 
七、规培相关待遇及保障措施
 
(一) 社会化招录学员
 
1.社会化招录学员作为医院 (暨住培基地) 的临时聘用人员,签订培训协议暨劳动合同 (3 年),其每月基本工资、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交通补贴等,由我院人事处参照医院同等条件职工发放。人事档案由医院对应的人才档案管理机构管理。
 
2.奖励性绩效工资由住培办考核后发放,标准如下:
 
(1) 未取得医师资格证的学员: 本科 2650 元/月, 硕士 2750 元/月, 博士 2850 元/月。
 
(2) 取得医师资格证并在我院执业注册的学员:增加 500 元/月,即本科 3150 元/月, 硕士 3250 元/月, 博士 3350 元/月。
 
3.工会福利:餐费补贴 300 元/月、生日蛋糕卡 400 元/年、每年 1 次体检、其他节假日福利。
 
4.紧缺专业补助:报考全科、儿科、妇产科、麻醉科、急诊科、病理科等紧缺专业并被录取的学员,可额外享受紧缺专业补助 500 元/月。(紧缺专业认定以江苏省卫健委每年发布的住培学员招录文件为准)
 
5.学员培训期间免收培训费,免费提供集体宿舍、免收水电费。
 
6.免费提供医院统一工作服 (短袖、长袖各 2 件)。
 
7.社会化学员如按期结业取得规培合格证,可在本院招聘时择优推荐。
 
(二) 委托培训学员
 
1.委托培训学员的薪酬待遇 (除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由就业单位自行制定并发放。就业单位承担委托培训学员在培期间的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费用等支出。
 
2.规培期间奖励性绩效工资由住培办考核后发放,标准如下:
 
(1) 未取得医师资格证的学员: 本科 2650 元/月, 硕士 2750 元/月, 博士 2850 元/月。
 
(2) 已取得医师资格证并在我院执业注册的学员:增加 200 元/月,即本科 2850 元/月, 硕士 2950 元/月, 博士 3050 元/月。
 
3.紧缺专业补助:报考全科、儿科、妇产科、麻醉科、急诊科等紧缺专业并被录取的学员,可额外享受紧缺专业补助 500 元/月。(紧缺专业认定以江苏省卫健委每年发布的住培学员招录文件为准)
 
4.学员培训期间免收培训费,免费提供集体宿舍、免收水电费。
 
5.免费提供医院统一工作服 (短袖、长袖各 2 件)。
 
八、招收工作监督
 
招收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511-85026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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