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冬季江苏省如皋市公立医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

日期:2021-11-29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我市医疗卫生系统卫技人员队伍结构,经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21 年冬季江苏省如皋市公立医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 30 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单位、岗位、对象、人数、专业、学历及要求等具体信息,详见《2021 年冬季江苏省如皋市公立医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 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岗位简介表》可在: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nantong.gov.cn)
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http://www.rugao.gov.cn/rgsrsj/sydwzl/sydwzl.html)
如皋市卫健委网(http://www.rugao.gov.cn/rgswjw/gggs/gggs.html)查询。
 
 
二、报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1986 年 11 月至 2003 年 10 月期间出生;
3. 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 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须知事项
1. 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 2022 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 2)。
2. 资格条件中的「2022 年毕业生」,指在 2022 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3.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或委托人)到达指定场所进行资格复审、改报名、领取准考证、考试和体检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实时「苏康码」「通信行程卡」。当天「苏康码」为绿码、「行程卡」为绿色且近 14 天旅居城市不带「*」号、现场测量体温低于 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改报名、领取准考证、进入考点参加考试等活动。考生应服从现场防疫管理,并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核验环节和面试答题环节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考试前 28 天内来自或到过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或直辖市的区)范围内低风险区域的考生,考试当天除须本人「苏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低于 37.3℃ 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外,还须提供考试前 48 小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最新疫情防控要求的,由如皋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另行告知。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 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 2022 届毕业生;
2.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 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三、招聘方式
 
(一)报名
1. 报名方式:电子邮箱提交电子报名材料。
2. 报名时间:自 2021 年 11 月 18 日 9:00 至 2021 年 12 月 8 日 16:00。
报名时间开始前或截止后不受理任何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未收到邮件的视为未提交报名材料。
3. 报名邮箱:rgwsjrsk@126.com,邮件主题备注名为:2021 年如皋市公立医院+岗位代码+姓名。
4.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以下材料原件依序扫描汇总为一个 PDF 文档上传邮箱:
(1)《2021 年冬季江苏省如皋市公立医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附件 3),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岗位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填写完毕后自行打印,并签好姓名,再进行扫描;
(2) 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招聘活动全程使用,与资格复审、考场等现场使用的居民身份证一致);
(3)《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4) 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5. 资格初审。由如皋市卫健委负责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自 2021 年 11 月 18 日 9:00 至 2021 年 12 月 9 日 16:00。如皋市卫健委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并要求其完善补充,也可要求其提交有关佐证材料。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如皋市卫健委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3-87512783。陈述申辩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8 日 09:00 至 2021 年 12 月 10 日 16:00。请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保持联系方式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邮箱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由如皋市卫健委负责通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及注意事项
资格复审时间:2021 年 12 月 13 日-12 月 18 日(9∶00~11∶30,14∶30~17∶00)。
资格复审具体地点将以手机短信和电话方式通知考生,如有疫情影响另行通知。
如皋市卫健委负责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邮箱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正面 1 寸证件照 2 张到指定地点参与现场资格复审。也可委托他人代为审核,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审核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被取消考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如皋市卫健委陈述申辩。
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达到《岗位简介表》规定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nantong.gov.cn)、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http://www.rugao.gov.cn/rgsrsj/sydwzl/sydwzl.html)和如皋市卫健委网页(http://www.rugao.gov.cn/rgswjw/gggs/gggs.html)公告。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由如皋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通知报考人员重新改报其它岗位。改报名时间及地点将以短信和电话方式通知考生。逾期未改报的,责任自负。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四、考试
 
招聘由笔试和面试组成。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考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由如皋市卫健委统一组织实施。
(一)笔试
1. 笔试方式和内容:报考研究生岗位的考生不需笔试,其余岗位的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全程封闭,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满分为 100 分,60 分为合格分数线。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 笔试时间和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通过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二)面试
1. 面试对象:报考研究生岗位的考生通过资格复审后直接进入面试,其它岗位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 3 倍确定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末位同分全部参加面试);不足 3 倍的按实确定。笔试结束次日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如皋市卫健委网页公布笔试成绩,以及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名单。
2. 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将以手机短信和电话方式通知考生。面试人员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考点参加面试,迟到者视为弃考。
3.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业务能力和岗位匹配性等。面试满分为 100 分,60 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考生。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报考研究生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为总成绩,其它岗位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 50% 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在前。)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卫健委网页公布。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
体检由如皋市卫健委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如皋市卫健委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由如皋市卫健委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
(三)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7 个工作日。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如皋市卫健委报送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双向就业协议。拟聘用人员凭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等在 2022 年 8 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岗位简介表中要求在 2022 年 8 月底前须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明的拟聘人员报到时须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成绩合格证明; 执业类别为临床的医学硕士(七年制除外)应届毕业生报到时须提供医师资格证书)。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 3 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 3 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 12 个月。
(五)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1. 本人自动放弃的;
2. 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3. 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4. 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5. 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本《公告》由如皋市卫健委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87512783
纪律监督:0513-87529571
 
 
如皋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 年 11 月 15 日
 
政策咨询电话:
如皋市卫生健康委人事科:0513-87512783
报名咨询电话:
如皋市人民医院:0513-87312548
如皋市中医院:0513-87693149
如皋市精神病防治医院:0513-85370026
如皋市第三人民医院:0513-87561077-6006
如皋市第四人民医院:0513-88571071-8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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