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湖州市市级医疗卫生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日期:2021-12-15
根据《南太湖医疗卫生领军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湖州市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实际,现将浙江省湖州市市级医疗卫生单位 2022 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博士研究生共 40 名,招聘岗位、人数、专业等要求详见《浙江省湖州市市级医疗卫生单位 2022 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需求信息表》(附件 1)。
二、招聘对象要求与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要求
普通高校应届博士毕业生须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博士研究生需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非应届博士研究生须于考核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需执业资格的,应聘人员为应届毕业生的,需在办理报到聘用前提供有关证书;应聘人员为非应届毕业生的,需在报名时提供有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二)招聘条件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 自愿履行医疗卫生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团结协作精神;
3. 工作积极主动,踏实肯干,责任心强;
4.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要求;
5. 身体健康;
6. 年龄不超过 45 周岁(1976 年 12 月 15 日以后出生);
7. 湖州市(含区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8. 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2 年 7 月 31 日期间有效,直至相应岗位落实聘用人员为止。
2. 报名方式: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应聘人员将报名表(附件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就业推荐表)、资格证证书(证明)等扫描件以压缩包的附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内容需注明「招聘单位+博士研究生应聘」,压缩包统一命名为「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姓名」。
(二)资格审查
各招聘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资格审查合格及入围考核人员名单。
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可报专业由招聘单位及湖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结合《2022 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 3)进行审定,并负责具体解释。海外留学人员认证专业与国内专业表述不一致的,湖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按照相近原则审核并负责解释。
(三)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由两个环节组成,一是招聘单位考核,二是主管部门组织面试。
招聘单位考核的具体方式和内容可结合岗位及专业特点决定,旨在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业务能力和团队协作潜力。单位考核满分 100 分,70 分及以上者入围面试环节。
面试重在考察应聘人员的自我认知、语言表达、综合分析、解决问题等能力。面试评分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 70 分,不满 70 分的为不合格,不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鉴于当前新冠疫情发展态势,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具体考核安排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公示
依据面试成绩,按各岗位拟聘用人数 1:1 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 号)、《关于修订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及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 号)等相关政策执行。体检结果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应聘人员无特殊原因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按岗位拟聘用人数 1:1 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 号)规定执行。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指定网站上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7 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经招聘单位及湖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意后,在相应岗位考核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 湖州人才网(http://www.hzhr.com/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栏)
2. 健康湖州服务平台(http://www.hzjk.com)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有效期内向湖州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联系电话 0572-2760086。
(三)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 0572-2760058
市卫生健康委机关纪委 0572-2760055                  
(四)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其他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等环节中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二)对报考专业、学历、资格条件及相关内容需要咨询时,请于工作日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咨询电话详见岗位信息表。
 
湖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 年 12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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