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人民医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

日期:2022-03-12

因医院发展需要,现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2名(在国家政策允许前提下,工资待遇参照事业编制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能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强的沟通能力。

 

3.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和职称等要求(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涉及卫生专业技术岗位,要求所学专业应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执业医师考试报名条件相适应。

 

二、 招聘岗位及条件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相关岗位招聘到合适人员止(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通过金华市人民医院网上招聘系统(网址:http://zp.jhhospital.com:8081/apply/index.action)应聘,在招聘网站上注册登陆,按照要求填写个人简历,应聘有意向的岗位。

 

3.联系地址、电话

金华市人民医院1号楼五楼组织人事部(浙江省金华市丹溪东路267号),联系电话:0579-89138553。

 

4.资格审查和筛选:

报名结束后,医院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报名合格人员通知进行考试。

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放弃的,由医院决定是否递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含心理测试)及相关行业标准。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

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或接到举报经查实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金华市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jhhospital.com)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疫情防控

 

在本次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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