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卫生院2022年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日期:2022-04-28

因工作需要,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卫生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卫生院事业编制工作人员6名,具体的招聘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考对象为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毕业以上人员。其中,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即2022年5月23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身体健康,年龄为18周岁以上。如招考职位没有年龄条件的,均要求在40周岁以下(计算年龄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23日)。

(四)具备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

2.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要求: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应按《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职位报考,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需将报名所需各项材料打包发送至nszwsy@ss.gov.cn,邮件主题格式为“报考职位代码_报考人员姓名_专业”,如“2022001_张三_临床医学”。

报名材料包括:

1.本人如实填写的《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事业单位招录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需同时提供可编辑的excel电子文档和“报名人员承诺”栏含本人手写签名的纸质件扫描文档(jpg或pdf格式),excel电子文档和纸质件扫描文档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一致;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含正、反两面);

3.本人毕业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4.招聘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学历学位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等,视招聘职位具体要求提供)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二)报名时间:2022年5月23日8:30至5月27日17:00。招聘联系人:何小姐,联系电话:0757-87217266。

(三)资格审查:由招考单位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初审。收到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后,招考单位在24小时内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以回复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报考人员本人。报考人员报名后2个工作日内未收到回复邮件的可拨打招聘联系电话咨询。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职位,则减少该职位招聘人数,直至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数不足3人的职位,不予开考。

在进行面试前,由招考单位核实拟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报名材料原件后,由南山镇组织人事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从笔试合格的考生中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面试对象。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医学专业知识,笔试试题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统一南山镇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面试

拟入围面试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职位招聘人数和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确定,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主要包括专业知识、综合知识、语言表达和仪态仪表等方面,面试试题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职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依次按面试主考官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综合成绩统一南山镇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六、体检

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考察。事业单位人员招考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考察对象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执行,不得聘用。考察对象有拒绝、逃避征集服义务兵役行为的,按《广东省关于拒绝、逃避服义务兵役行为处罚办法(暂行)》予以处理。并且,考察过程中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

 

八、公示和录用

南山镇政府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山镇人民政府、三水区委组织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由南山镇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递补录用

对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职位,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南山镇政府研究决定。

 

十、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招聘单位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有关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根据广东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凭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7--><!--37-->

考生需认真阅读《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附件4),并签署《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5)。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考试安排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作出相应调整。如考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将及时发布新考试安排和疫情防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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