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芜湖市繁昌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赴重点院校公开招聘公告

日期:2022-06-02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芜湖市事业单位赴全国重点院校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 (试行)》(芜人社秘 ﹝2014﹞153 号)、《关于印发<芜湖市事业单位赴省属驻芜本科院校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毕业生实施办法>的通知》(芜人社秘 ﹝2022﹞115 号)规定和要求,现就 2022 年度芜湖市繁昌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赴重点院校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芜湖市繁昌区卫健委赴重点院校公开招聘编制内专业技术人员 20 名。具体岗位见《2022 年芜湖市繁昌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赴重点院校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 1)。
 
二、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本次招聘对象为安徽医科大学、皖南医学院 2022 年应届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户籍不限。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 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规违纪行为;
 
4. 有正常履行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年龄在 35 周岁以下(1987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 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 有与招聘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记录的;
 
4.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5.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组织考试、签订就业协议、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相关手续依次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公告在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信息,并委托安徽医科大学、皖南医学院在其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
 
(二)受理报名与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1. 受理报名。
 
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在 2022 年 6 月 7 日-6 月 13 日进行网上报名。认真填写《2022 年芜湖市繁昌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赴重点院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表》(附件 2)和《诚信承诺书》(附件 3),并将个人求职简历、在校获奖情况和近三年学习成绩单等材料以压缩包的形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指定邮箱:fcxwjwjw@163.com。压缩文件须以姓名+报考岗位代码的格式命名。
 
现场报名: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 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报名结束后芜湖市繁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面试名单(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审查时,报考者必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所学课程成绩单、各种能力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原件审核后当场退回),以上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二寸彩色照片 2 张,填写的《2022 年芜湖市繁昌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赴重点院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表》(附件 2)。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报考者应如实提供各种资料,凡弄虚作假、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组织考试
 
如果某一岗位应聘人数超过 50 人,需先进行笔试(满分 100 分)。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人员根据所招聘岗位的计划,按照 3:1 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如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
 
1. 面试形式:现场面试。
 
2. 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3. 面试内容:综合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能力及个人仪表仪态、语言表达、心理素质、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方面。
 
面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如果报考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设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为 70 分。达到最低分数线,即进入下一个环节;达不到最低分数线,则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如果报考人数超过招聘岗位数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以招聘岗位 1:1 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招聘资格的,在同一岗位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如遇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名次并列的,以面试加试成绩优先聘用。
 
(四)签订就业协议
 
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与岗位数 1:1 比例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就业协议由招聘单位与报考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中明确待毕业后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7 月 31 日)进行体检、考察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五)体检和考察
 
1. 体检由芜湖市繁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 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 号)的规定执行。单位负责纪检工作的人员全程参与监督。
 
2. 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信用情况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 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政府网站上按规定公示 7 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履行审批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 2022 年 7 月 31 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原件等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52 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 号)规定,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工作纪律
 
此次招聘工作接受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招聘程序、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将宣布招聘无效、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咨询电话:0553-7871981
 
监督电话:0553-7916912
 
 
 
附件:
 
 
 
 
 
 
繁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繁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 年 5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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