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社会化用人公告

日期:2022-07-02
根据工作需要,长丰县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5 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详见《长丰县人民医院 2022 年公开招聘社会化用人岗位表》(下称《岗位表》)。招聘对象为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历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热爱卫生事业;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25 周岁及以下」为「1996 年 7 月 11 日及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
 
考生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填报,如考生所学专业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未出现,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xX 类」或「一级学科」及类似情形的,可由培养单位提供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并证明其相关性。
 
岗位条件和要求中「大专及以上」指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及以上学历人员。「本科及以上」指具有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硕士研究生」指具有研究生学历且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报考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四)我县现在编在聘人员(以报名截止时间为准); 
 
(五)法律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登陆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 (http://exam.east-hr.com) 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 2022 年  7 月 11 日 9:00 至 7 月 17 日 16:00,逾期不再报名。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准确、真实,其中涉及学历、身份证等证件上的信息填写必须要与证件上的信息内容相一致。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必须于个人报名后 24 小时至 7 月 19 日 16:00 前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 (http://exam.east-hr.com) 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 7 月 20 日 16:00 前通过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 (http://exam.east-hr.com) 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报考比例详见《岗位表》,缴费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 7 月 21 日 13:00 至 17:00 改报其他岗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可在报名结束后退回所收考试费用。 
 
4、完成网上缴费后,报考人员在 8 月 4 日至 5 日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 (http://exam.east-hr.com) 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详见《岗位表》。
 
科目一:《卫生基础知识》内容主要为生物学、人体解剖学、生理学、药理学、病理学和诊断学的基础知识。
 
科目二:《专业知识》主要为所报岗位应知应会专业知识。每科分值均为 100 分。 
 
长丰县人民医院笔试成绩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 50 分, 考生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2. 笔试时间:2022 年 8 月 6 日(周六)上午
 
8:00-9:30《科目一》,
 
10:00-12:00《科目二》。
 
笔试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公布为准。同时,我们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如果需要调整笔试时间,提前 7 天在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 (http://exam.east-hr.com) 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逾期者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 14 天申领「安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安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额温≤36.8℃(或腋温≤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本次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在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 (http://exam.east-hr.com) 和长丰县人民政府网 (http://www.changfeng.gov.cn) 公布成绩(四舍五入,保留 2 位有效小数,下同。)。 
 
2、资格复审 
 
经查分环节后,依据最终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详见《岗位表》)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考生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复审公告在长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hangfeng.gov.cn)发布。 
 
面试入围人员须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名网站打印的《报名资格审查表》;其他证明材料原件等。若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须由考生本人向委托人提供书面委托书,被委托人需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1)与报考条件不符的;
 
(2)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
 
(3)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并按相应程序规定在同岗位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缴纳面试费用并领取面试通知书,报考人员凭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3、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心理素质与应变能力等,满分 100 分。
 
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考生成绩须达到 60 分以上(含 60 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数只有 1 人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4、成绩计算 
 
《科目一》与《科目二》按 3:7 权重合成计算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 6:4 权重合成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在长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hangfeng.gov.cn)公布。 
 
(三)体检及考察 
 
1、体检 
 
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 1:1 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依次按笔试成绩、笔试《科目二》成绩确定入围人选。若再次出现并列,以考察决定取舍。(递补时也遵循此原则)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 [2013]208 号)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 7 日内, 可提出复检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的除外),复检只能进行 1 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四)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5 天。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查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生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而导致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五)聘用 
 
1、本次招聘长丰县人民医院工作人员与县医院签订劳动合同,待遇参照县医院在编人员和院内相关规定执行。
 
2、本次招聘的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应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3、在体检环节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内向长丰县卫健委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四、其它 
 
(一)笔试费用 45 元/科,面试费用 80 元/人。 
 
(二)政策咨询电话:0551-66671235(县卫健委)0551-66678611(县医院)
 
(三)监督电话:0551-66678415(县纪委监委)
 
(四)报名平台故障咨询电话:0551-65127522
 
上述咨询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长丰县人民医院
 
2022 年 7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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