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医院(南方医院赣州医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日期:2023-04-27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认真落实省、市人才工作部署,锚定打造学科高峰、医疗高地,建成高水平医院的目标,坚持人才集聚与医院发展同频共振,人才引育与学科建设深度融合,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注入强劲的「发展动能」。医院全面实施「聚才引智工程」,汇聚人才力量,助推医院高质量发展。现面向全社会招聘高层次人才。
 
一、岗位和条件
(一)引进岗位
医院发展所需的各专业国家级高层次人才、学科带头人及各专科医学博士人才。
(二)引进条件
第一类:国家级高层次人才
1. 基本条件
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强烈的事业心,敬业勤奋,团结协作,为人正直;热爱医学事业,具有良好的医学职业素养,有良好的工作奉献精神,并具备较强的团队管理经验。
2. 具体条件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教授;国家杰出(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卫健委(卫生部)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级重点学科带头人或国家级名中医;中华医学会、中国医师协会二级分会常委以上;省级医学会、省级医师协会主委;相当于上述层次的国家级医学人才。
第二类:学科带头人
1. 基本条件
(1)思想素质:爱国爱党,遵纪守法,无任何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学风作风严谨,为人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敢于开拓创新,善于团结协作。
(2)年龄:45 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 50 周岁)。
(3)学历:博士学位,具有正高职称且在国内有一定影响力(学术地位、科研成果)可放宽至硕士学位。
(4)职称:主任医师,具有博士学位且在国内有一定影响力(学术地位、科研成果)可放宽至副主任医师。
(5)工作经历:原则上应具有在省、市级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相关专业科室任科室主任或副主任三周年及以上经历。具有较高的临床医疗技术水平,能独立开展较高难度的手术或具有较强的疑难重症诊治能力。具有省级及以上医学会或医师协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学组组长兼职者可优先考虑。
(6)人才层次:博士生导师;「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入选者;入选国家级人才工程、具有博士学位的正高职称人员;国内外同行公认的学术水平较高的具有正高职称、博士学位的省部级重大人才工程入选人员或省部级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以上人才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可优先考虑。
2. 科研条件
(1)课题:具有承担高级别、高水平的科研项目的能力,研究方向明确,科研思路清晰,能够把握本学科的发展前沿。近五年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或科研获国家级科技奖励,或省部级重点项目 (单项科研经费在 20 万元以上)。
(2)论文:获得省部级成果奖二等奖以上(排名前 3 位);或在国际著名杂志(SCI 收录,一区或二区影响因子 5.0 以上)发表论著 1 篇以上(第一作者);或在中华系列(或相当水平)杂志上发表论文 5 篇以上(第一作者),或出版本专业论著 1 部以上 (第一主编);或作为主要起草人,负责制定 (修订) 本专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1 项以上;或获本专业国家发明专利 2 项以上 (排名第一), 推广并应用于临床实践, 产生显著成效(提供单位推广及应用证明)。同时具备二项以上者可优先考虑。
第三类:医学博士人才
1. 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敬业守职,具有严谨的学术作风;身心健康,具有履职的身心素质。
2. 具体条件
(1)获得博士学位的人才(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认证材料)。
(2)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有一定的临床实践经验,符合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需要,年龄一般在 45 周岁以下。
(三)岗位计划
根据医院发展目标和学科建设规划,计划引进以下岗位人才。所属学科不在下方岗位计划表内的高层次人才也可同样按照报名程序提交材料,我院会在收到材料后综合研判并及时反馈。
1. 国家级高层次人才

2. 学科带头人

3. 医学博士人才

 
二、引进待遇
(一)第一类:国家级高层次人才
1. 全职到岗的人才,医院给予一次性 500 万元人才引进安家费,200 万元年薪,科研启动基金 1000 万元,提供一套人才住房,解决配偶工作、子女就学等一系列相关需求。
2. 国家级高层次人才带领团队加入的,团队所有成员待遇从优,双方协定。
3. 难以全职到岗的人才,可采取柔性引才方式,工作方式和待遇等由双方协定。
4. 按照本市引才政策申报相应政策待遇:享受人才特殊津贴 18 万—600 万元,分三年拨付;自行解决住房的,来赣州工作满 2 年后给予一次性住房补贴 20 万—50 万元等。如市里有政策调整从其规定。
(二)第二类: 学科带头人
1. 享受「双百万」待遇:安家费 100 万元、年薪 100 万元。
2. 正式入职后,给予 36 个月过渡期 2000 元/月的定额租(住)房补助。
3. 直接聘任科室主任或负责人职务,直接聘任正高职称。
4. 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范围,并符合赣州市界定的 B 类及以上的高层次人才,其待遇可面议。
5. 带领团队加入的,学科带头人及队员待遇可面议。
6. 按照本市引才政策申报相应政策待遇:享受人才特殊津贴 18 万—600 万元,分三年拨付;自行解决住房的,来赣州工作满 2 年后给予一次性住房补贴 20 万—50 万元等。如市里有政策调整从其规定。
(三)第三类:医学博士人才
1. 人才引进安家费:非全日制博士 50 万元;全日制博士 60—80 万元(根据博士个人学历、职称、工作经历、科研情况综分级设置)。
2. 正式入职后,给予 12 个月过渡期 2000 元/月的定额租(住)房补助。
3. 对中级以下职称的博士和不具备工作经历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可直接内聘为副高七级工资待遇(须在入职 3 年内取得副高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者降为专业技术八级待遇),职称晋升不受职数限制,取得资格即聘。
4. 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结合考核情况享受岗位津贴 3000 元以上(非全日制博士 2000 元以上),服务期内每服务满一年津贴每月增加 300 元。
5. 按照《赣州市人民医院博士科研启动经费管理办法》,根据博士申请的情况给予资助,分为 A、B、C 三类:A 类资助 20 万元及以上;B 类资助 15 万元;C 类资助 10 万元。
6. 按照本市引才政策申报相应政策待遇:享受人才特殊津贴 18 万—600 万元,分三年拨付;自行解决住房的,来赣州工作满 2 年后给予一次性住房补贴 20 万—50 万元等。如市里有政策调整从其规定。
以上各类人才前来医院考察洽谈者,医院承担其往返交通费及在赣州期间的住宿、用餐等所有费用。
三、洽谈评估
(一)对有意来院且符合条件的人员,组织其与医院相关领导、科室负责人见面洽谈,了解引进人才的基本条件、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发展潜力、与岗位要求的适应性以及引进后如何安排和使用等。
(二)对于医院需要且符合引进条件的高层次人才,不受科室进人计划的限制。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即公告之日起至岗位招满为止。
(二)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向医院人事科提交相关材料。包括:
1. 个人简历、有效证件(身份证、学历、学位、执业证、职称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
2. 近五年个人论著、论文原件及复印件,主持完成的省、市级以上科研课题项目及经费数量等情况证明材料,获奖情况证明材料等,国(境)外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认证材料等。
邮件主题格式均为:人才类别. 姓名. 最高学历. 所学专业. 毕业学校。如:「第三类. 张三. 博士. 儿科学.xx 大学」。
(三)联系方式:
1. 固定电话:0797-5889206、5889873(邱老师、吕老师、谢老师)
2. 联系邮箱:gzyyrsk@163.com
3. 联系地址:江西省赣州市梅关大道 16 号赣州市人民医院南院区行政楼 321 办公室
4. 邮    编:341000
 
 
 
 
 
 
赣州市人民医院
2023 年 1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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