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德清县卫生健康系统 第二次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公告

日期:2023-06-01
      为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德清县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引育实施办法》(德卫健〔2021〕1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德清县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决定引进一批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与人数
此次引进单位为德清县人民医院、德清县中医院和德清县第三人民医院,共设岗位14个,计划引进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16名。引进岗位、人数、要求及其他条件详见《2023年德清县卫生健康系统第二次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引进计划表》(附件1)。
 
二、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
1.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医学类(医、药、技)专业技术人才;
2. 取得博士学位的医学类专业人才;
3.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医学类博士研究生;
4. 国家「985」、「211」、「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5.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医学类硕士研究生,其本科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第一批/段录取。
以上引进对象中,本县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在职人员和本县公立医疗卫生单位辞职或解聘人员不纳入此次引进范围。
 
(二)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9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及副高级职称人才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1977年6月9日以后),正高级职称医疗卫生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3.2023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硕博士研究生应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 具备引进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
 
三、引进程序
引进工作贯彻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具体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评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受理
1.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
2. 报名方式:
(1)本次引进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向引进单位电子邮箱发送报名表(附件2),邮件主题请注明「高层次+引进单位+岗位+姓名」,并提供相关的电子佐证材料。引进单位根据岗位所需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向报考人员反馈审查结果。
(2)引进单位报名电子邮箱、联系方式:
德清县人民医院:德清县武康街道英溪南路120号,德清县人民医院1号楼8楼822室组织人力资源部,联系人:屠老师,联系电话:0572-8811306,邮箱:dwjrsk@163.com;
德清县中医院:德清县武康街道群益街383号,德清县中医院7号楼3楼305室组织人事科,联系人:沈老师,联系电话:0572-8283672,电子邮箱:1194819935@qq.com;
德清县第三人民医院:德清县新市镇钱家桥路6号,德清县第三人民医院住院部3楼(行政一区)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联系人:姚老师、王老师,联系电话:0572-8441512,邮箱:dqsyrs@126.com。
3. 报名材料:
(1)《2023年德清县卫生健康系统第二次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前可用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要求同时提供本科、研究生学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等。
报名上传的审核材料均要求为原件的扫描件(PDF格式)。
4.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1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务必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并根据岗位要求提供完整、清晰的佐证材料。报考人员须对本人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其面试评审资格及聘用资格。
5. 对报名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时,请于工作日期间直接联系引进单位。
 
(二)资格审核
由引进单位负责报名资格审核。可报考专业由引进单位根据岗位特点,结合《2023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定,并负责具体解释。
 
(三)面试评审
面试评审由县卫生健康局会同各引进单位组织实施,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县委人才办、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全程参与监督。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根据报名情况适时分批次组织面试,所有招聘岗位根据面试签约情况相应核减(如需了解岗位招聘进展情况可先与用人单位联系)。面试评审具体形式、日期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合格分70分,低于合格分不予录用。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按引进人数1:1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工作由引进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相应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1. 公示: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通过德清县人民政府网站「德清县卫生健康局 > 政府信息公开>通知公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进入公示阶段不再递补。
2. 聘用: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不能按时提供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其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拟聘资格。
凡聘用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健康保健集团使用事业编制报备员额,与引进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予以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聘用后服务期限须满5年,未满5年的不得调离原工作单位。
 
四、政策支持
根据《德清县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引育实施办法》(德卫健〔2021〕12号)(附件3)文件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其中安家补贴、购房补贴、租房(生活)补贴、工资外津贴和就业补贴具体如下:
注:购房补贴与租房(生活)补贴不同时享受,夫妻双方可重复享受。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引进以德清县人民政府网站「德清县卫生健康局 >政府信息公开」公告为准。考生可在该网站查询相关信息(包括考试成绩查询、入围体检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等),请应聘人员关注。
(二)已就业或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拟录用人员由本人负责处理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或聘用关系。
(三)本公告不适用于调离本县重新引进的卫生人才。
(四)本公告由各引进单位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72-8065790,8886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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