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市卫生局下属事业单位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引进计划

日期:2013-02-17 来源:仪征市卫生局
为大力实施;科教兴卫、人才强医战略,改善和优化全市卫生人才队伍结构,提高卫生人才队伍素质,加快全市卫生事业科学发展进程,根据仪征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意见。

仪征市卫生局

关于引进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的实施意见

 

为大力实施“科教兴卫”、“人才强医”战略,改善和优化全市卫生人才队伍结构,提高卫生人才队伍素质,加快全市卫生事业科学发展进程,根据仪征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意见。

一、适用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卫生事业发展作贡献。

2、有优良的工作作风和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献身精神,工作态度严谨,医德高尚,求实创新,拼搏进取。

3、身体健康。引进人员的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二)具体条件

1、专家型人才

      (1)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掌握本专业及相关学科的现状和发展动态。

      (2)有较强的学术、技术工作能力,具有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

(3)在本专业领域学术、技术工作中成绩显著,且有较大发展潜力,对本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有创新性,具有领导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发展的能力。

      (4)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优秀骨干人才

     (1)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掌握本专业及相关学科的现状和发展动态。

     (2)具有较丰富的临床工作经验和较强的实际操作能力,是调出单位该专业岗位的骨干。

     (3)学历、职称要求: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专业应具有硕士以上学历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麻醉、康复、检验等临床辅助专业应具有本科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名校优生

(1)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学业成绩优异。

(2)具有全国985工程、211工程大学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二、 引进方式和程序

1、根据人社部门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相关规定,各医疗卫生单位新进人员,必须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其中对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高层次医疗卫生骨干人才,以及少数急需的专业人才,经市人社部门批准后,可简化招聘程序。

      2、因工作需要,招聘录用同类性质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技术职务中级以上,作为医务人员骨干使用的,可通过直接考核的形式,经市卫生局审核同意,报市政府人社部门核准后,办理流动(调入)手续。

3、用人单位负责向卫生局提交引进人才申请,并提供拟引进对象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原单位证明其学术水平的成果材料。

     4、各引进单位对引进人才安排到岗试用三个月合格,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协助人社部门办理人才引进相关手续。对暂时无法进编的,可由引进单位先行予以聘用。

     5、对引进的人才按照事业单位聘用制的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明确服务期和履职合同书,实行聘约管理。聘期未满调出或未履行相应职责者,应承担违约责任。

三、相关待遇

1、引进人才符合进编的,纳入市卫生系统相应的人事编制统一管理,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标准的工资、奖金、福利及相关社会保障基金。不符合进编的,可由引进单位先行聘用,并享受同类人员同等待遇。特别优秀的,可试行年薪制,协商确定薪金标准。

2、由用人单位向引进高层次人才提供生活住房,3年内免收租金。

3、对引进后在我市卫生系统工作5年以上的高层次人才给予住房补贴和生活津贴。在本市首次购房的,经市卫生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给予5-20万元住房补贴,5年后一次性拨付,同时享受我市同类人才生活津贴。如遇子女就学、家属就业等问题,按照市有关政策享受。

4、对引进的人才在技术职务聘用中优先聘用。对专业技术水平高,实际工作能力强,突出发挥骨干作用的人才,在定岗时优先,并落实相应职务工资待遇。

5、为引进人才开展科研工作提供良好必要的条件和资金支持,搭建有力于人才发展的平台。

6、对引进人才中特别优秀的,可申报仪征市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获得批准后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不能同时享受卫生系统优惠待遇)。

7、基本服务期满后续聘人员在技术职务聘用、评先评优以及工资报酬确定中享受倾斜政策。

     四、人才管理

     1、引进人才必须与所在医疗卫生单位签订协议书,规定基本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明确双方的责、权、利。

    2、每位引进人才需订立个人阶段工作目标,且能在较短时间内适应岗位工作。市卫生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及用人单位负责对其在学科、医疗、科研及医德医风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奖励、评优等依据。

    五、其他事项

    1、市卫生局成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卫生人才的引进工作。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成立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人才引进的管理和领导。

2、卫生局设立50万元专项基金,随缺随补。引进医疗卫生高层次人才优惠政策所需资金由专项基金和用人单位各承担50%。

3、鼓励医疗卫生单位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尤其要加大对填补本市医疗空白或大幅提升现有医疗技术水平的专家引进力度。凡是引进人员被评选为仪征市高层次创新创优人才的,市卫生局给予单位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由引进人才在5年内将所在科室创建成扬州市重点专科的,给予单位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创建成省重点专科的,给予单位8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0514-85813580

地    址:江苏省扬州市仪征市大庆北路120号

网    址:www.yzwsj.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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