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描述
一、招录岗位
血液内科、精神科、临床心理科、感染性疾病科、皮肤科、甲状腺乳腺外科等各专业的学科带头人。
对于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同时取得博士学历学位的应聘者,不受上述专业限制,均可报名。
二、招录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医德高尚。
2.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恪守学术规范与职业操守,具备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队协作精神,拥有较强的组织管理、统筹协调与学科引领能力。
3.学历职称: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具备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优秀博士研究生职称可适当放宽。
4.年龄要求: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有重大科技成果或重要学术成当放宽。(年龄计算至2026年12月31日)
5.综合履职能力:有知名三甲医院省级重点学科医疗组长及以上任职经历者,精通本专业前沿诊疗技术,行业学术影响力较强,科研成果丰硕,兼具教学带教能力,可全面统筹引领学科建设发展。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①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②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③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④本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⑤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
⑥经鉴定对重大医疗事故(一级或二级医疗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
⑦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工作地址
湖北荆门市掇刀区象山大道168号

点击查看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