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描述
给予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完成规培者给予安家费。
工作内容:
1. 负责精神科门诊和住院患者的诊疗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诊断、治疗计划制定及执行。
2. 定期参与科室会议,讨论疑难病例,提出专业意见。
3. 与患者及其家属保持良好沟通,提供必要的健康教育与心理支持。
4. 参与医院组织的科研项目或学术交流活动。
任职要求:
1. 拥有医学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2. 至少持有初级职称,并拥有1-3年精神科临床工作经验。
3. 熟悉精神疾病诊治流程,能够独立处理常见精神障碍问题。
4.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富有责任心,善于团队合作。
工作地址
广东韶关市武江区建设路23号核工业四一九医院人事劳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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