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描述
(一)职位描述
1.在科室主任领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精神科患者的接诊、诊断及治疗工作,确保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3.遵守医疗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医疗规程,拥有良好的服务态度、热情为病员服务;
4.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和培训,不断增强业务能力,持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和工作效率;
5.完成医院和科室安排的其他学习及工作任务。
(二)任职要求
1.临床医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等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本科学历取得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视同硕士),年龄不超过45岁;
2.有医师资格证及执业证,执业范围为精神卫生专业;
3.熟悉医疗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和团队精神;
4.在三级医院从事精神科医生工作10年以上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5.职称副主任医师及以上,可适当放宽年龄和学历限制,年龄不超过50岁,学历本科及以上。
工作地址
四川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四川大学(望江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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