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描述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热爱军队卫生事业和本职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自愿到医院工作并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3.符合聘用岗位的职责要求和相应的资格条件;
4.政治考核合格,身心健康;
5.年满18周岁。
(二)年龄条件
社会用工首次聘用的最高年龄分别为(返聘人员除外):首次应聘到初、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分别不超过35、40、45周岁;特别优秀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满足在北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0年以上的,年龄可适当放宽1-2岁。
(三)资格条件
1.外科学专业全日制研究生硕士(应为“双一流”“985”院校或解放军医学院、军医大学、首都医科大学全日制硕士毕业生)
2.通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并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技术资格要求;
3.应聘主治医师和副主任医师以上岗位的,应在三级甲等以上医院注册,并具有相应岗位1年以上工作经历(全日制博士毕业生可不要求工作年限);
4.熟悉本专业基础理论,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
5.具备一定的外文听、说、读、写能力。
6.有外科体检工作经验者优先。
退休人员返聘: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且中级以上职称。有外科体检工作经验者优先。
工作地址
北京丰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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