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描述
1.学历本科及以上,学位学士及以上;
2.本科30周岁及以下,硕士35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
2.具备医疗类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
3.在远安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待遇:
1. 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2. 住房待遇。按照全日制博土研究生(含正高级职称)30000元/人,全日制硕土研究生(含副高级职称)15000元/人,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原“211”工程高校全日制本科生10000元/人,省级“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生50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安家费补贴,在远安县城购买首套住房取得不动产证后,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购房补贴。
3. 人才津贴。引进的医疗类、公共卫生类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含正高级职称、全日制硕土研究生(含副高级职称、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原“211”工程高校全日制本科生、省级"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分别按照每人每月3000元、1500元、1000元、800元标准发放人才津贴,补贴期限5年。
工作地址
湖北宜昌市远安县凤仪路1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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