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医疗卫生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为林州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部分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拔政治合格、业务素质过硬的专业人才。
二、招聘计划 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4名。岗位设置详见《林州市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能适应医疗卫生工作需要。
4、年龄30周岁以下(1981年5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1976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不符合原人事部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人事部第六号部长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的。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5月16日—5月20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林州市卫生局人事科。
3、报名办法: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201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学生证和学校证明信,学校证明信上需注明学生所在院系、专业、班级、毕业时间及入校时注册学号)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照4张;报考资格经初审合格后按岗位报考,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由报名人员填 写《林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交纳报名笔试考务费90元。
4、领取准考证:2011年5月24日—5月25日持本人身份证和考务费收据,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退还报名费。
5、考生参加考试(面试)、体检等均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六、考试 1、笔试:
笔试采用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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