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滨州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 2 人公告

日期:2019-09-17
根据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52 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 号)、《关于 2019 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规定,现将 2019 年滨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 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 年龄在 40 周岁以下 (1978 年 9 月 23 日以后出生);
 
(五) 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 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 2019 年 9 月 23 日为截止日期。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 2 年且完成协议书 (合同) 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后,3 年内 (指 2015 年、2016 年、2017 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仅限 2015 年、2016 年招募人员) 报考的,以及从滨州市入伍的或滨州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2019 年滨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 1)。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与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指导监督。关于报考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等相关情况,请咨询各用人单位,咨询电话详见《2019 年滨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 1)。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 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9 年 9 月 23 日 9:00—25 日 16︰00
 
查询时间:2019 年 9 月 23 日 11:00—26 日 17︰00
 
应聘人员登录滨州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http://rsxx.binzhou.gov.cn/bzkszx),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名信息资料,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数码照片。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 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9 年 9 月 23 日 11:00—26 日 12︰00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及时查看本部门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尽快确认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 对提交信息不全的,不予审核。网上报名期间,公布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应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在查询时间截止前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三) 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9 年 9 月 23 日 11:00—26 日 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滨州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 40 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 9 月 25 日 14︰30—17︰00 到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909 房间 (黄河十二路建大大厦) 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 2。
 
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务必于 10 月 14 日 9:00— 10 月 19 日 9:30 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 1:3 比例的普通岗位,计划招聘 1 人的,取消招聘岗位; 计划招聘 2 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不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放弃。
 
四、笔试
 
笔试参加全省综合类同步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9 年 10 月 19 日上午 9:00—11:3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应聘人员必须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 (临时身份证) 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结束后,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计划和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 1:3 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 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
 
五、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实施。
 
经笔试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及审查相关事项见网站公告。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交的材料见附件 2。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以及未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因放弃资格审查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每科 70 元。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亲自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上签名。提交的应聘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六、面试
 
面试工作,在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统一指导下,分别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面试重点测评应聘者的岗位适应能力,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面试采用专业测试、结构化面试、试讲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采取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应按规定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相关事项见网站公告。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 50% 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 60 分 (满分 100 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考察范围资格。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若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 并以重新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七、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 1:1.5 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时先按 1:1 比例进行。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根据实际需要,考察可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 号) 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对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身体条件的残疾人应聘,不得以身体残疾为理由拒绝聘用。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试行)〉 及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 (试行)〉 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 号) 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 1 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因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按照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 7 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该《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其他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rs.binzhou.gov.cn)、滨州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http://rsxx.binzhou.gov.cn/bzkszx) 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岗位要求、资格条件咨询各招聘单位 (部门),咨询电话见附件 1。
 
政策咨询电话:0543-8173016,3162280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543-8173699
 
咨询时间:上午 8︰30-11︰30,下午 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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