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河北廊坊市应对突发疫情市直公共卫生机构选聘公告

日期:2020-02-04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冀人社发〔2011〕9号)和中共廊坊市委组织部、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廊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廊人社〔2015〕37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廊坊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市直卫生健康系统拟选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和方式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选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通过面试、考察等程序择优选聘。
 
二、选聘岗位和名额
 
市直卫生健康系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60名,具体招聘人数、岗位条件详见《廊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对突发疫情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
 
应聘人员可通过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中的廊坊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查询招聘信息。
 
三、选聘对象和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4年2月3日至2002年2月3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9年2月3日以后出生);选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志愿加入到抗击疫情工作中;
 
7、廊坊市域内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报考范围内;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选聘岗位的具体条件按《廊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对突发疫情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要求确定。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2月3日。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发布公告时间:2020年2月3日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选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并在网上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报名网址: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中的廊坊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系统。             
 
报名时间:2020年2月4日8:00至2月5日17:00。 
 
缴费时间:2020年2月4日8:00至2月5日18:00。
 
1、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2、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3、按照表格内容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并进入交费程序。考生应随时关注个人的审核状态,以便变更岗位或修改个人信息。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面试通知单》时间、面试时间、资格复审等时间信息。凡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面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6、报名缴费支付,每人报名考务费100元。
 
7、考生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内务必填写个人QQ号。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为2月6日8:00-18:00。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尽快将以下证件和材料拍照压缩打包(压缩文件务必以姓名+报考专业的格式命名,照片要清晰)按报考单位发送至指定邮箱。
 
资格复审时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
 
(1)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
 
(2)毕业证;
 
(3)学位证; 
 
(4)岗位条件要求资格证书的,必须提供资格证原件,其它证明材料无效;
 
(5)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本人为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有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拟聘用人员上岗时,以上证件和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份交拟聘用单位核查。
 
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及聘用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四)打印《面试通知单》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于2月11日9:00至17:00登录廊坊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系统打印《面试通知单》。
 
(五)面试
 
1、面试时间:2020年2月12日-13日。为避免人员大规模聚集,降低交叉感染风险,面试以网上视频的形式开展,面试具体事宜详见《视频面试方案》(附件)。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时间每人不超过8分钟。
 
3、面试评委:评委组由7名评委组成,其中主评委1名,评委6名。
 
4、面试打分: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如入围末位出现面试成绩相同者,现场加试。
 
5、注意事项:参加面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面试通知单,同时需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等。
 
(六)考察
 
    2020年2月15日,在廊坊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系统公布进入考察考生名单。按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面试工作后进入到考察环节的拟聘用人员需立即上岗,投入到抗击疫情防控工作之中,边工作边考察。
 
(七)体检
 
考生自行到定点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可疫情过后补办。
 
(八)公示、聘用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情况在廊坊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系统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人社局审批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正式录用时间以市人社局批复为准,考察、体检、公示及相关招聘手续可疫情过后补办。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证件审核、面试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 视频面试方案
 
 
 
 
附件1
 

 
附件2
 
视频面试方案
 
 
 
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2020〕8号)中的有关规定,采取“小分组集中+网上视频面试”的形式进行。
 
一、小分组集中
 
在疫情期间,为减少人员聚集增加交叉感染风险,采取不超过10人的小分组集中形式进行网上视频面试。
 
集中地点选定为宾馆,考生依次单人进入前台大厅,由疾控专业人员进行测温排查后,摘掉口罩、出示身份证、面试通知单,核验考生身份信息,进行签到。
 
上交手机等通讯工具并进行抽签。随后由工作人员引领至独立候考室。
 
二、网上视频面试
 
考官们将在设定的视频会议室与宾馆设定的面试室远程连接。面试开始,工作人员将考生从独立候考室,引领至宾馆设定的面试室进行面试。
 
考生面试结束后要继续留在另一专属独立候考室。直至本小组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按顺序依次离场,前台领取手机,全部离开候考点。
 
小分组集中避免大范围人员集聚,有效减少考生之间,考生与考官、工作人员的密切接触,将疫情交叉感染风险降到最低。考生全部离场后,由疾控专业人员对所有房间进行消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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