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贵阳市金阳医院2021年第二批次规范化培训

日期:2021-08-13
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贵州医科大学附属金阳医院)是一所拥有 80 多年历史的大型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是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贵州省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医院占地面积 110 余亩,编制床位 2000 张,实际开放床位 1400 张。设有 40 多个临床医技科室。拥有省级重点学科 3 个,市级重点学科 11 个。是全国首批罕见病诊疗协作医院、中国急诊医学联盟急救技能培训基地、贵州省首家中国心肺复苏联盟单位、中国医药教育协会眩晕中心建设单位、国家级疼痛科示范中心、贵州省首家空中医疗救援基地、贵阳市神经外科研究所、贵阳市胸痛中心、贵阳市卒中中心、贵阳市疼痛诊疗中心、贵阳市变态反应性疾病诊疗中心、贵阳市皮肤病诊疗中心、贵阳市麻醉管理中心等挂牌医院。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1 年度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卫科教教育便函 [2021] 269 号)及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发的《2021 年贵州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西医临床)招录简章》,我院拟面向社会进行 2021 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二批次公开招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要求
 
报名者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医学事业,思想品德良好;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医院规定的体检要求;能坚持按国家培训标准和培训基地的管理要求,完成预定周期的培训。具体为:
 
(一)、应届毕业生
 
1、学历要求:高等医学院校全日制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具有医学学士学位及以上),公立院校毕业生优先。报到时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者,将不予录取。
 
2、专业要求: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应报考除口腔类别以外的其余专业;医学检验专业毕业生应报考对应专业。报考学员需确定所学专业能报考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3、非临床医学本科学历的科学学位研究生不予以接收;中医学类和中西医结合类专业毕业生不予以接收。
 
(二)、往届毕业生
 
1、学历、专业及身体等条件同应届毕业生。
 
2、2019 年及 2019 年以前毕业的学员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或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已合格。
 
(三)、单位委培生除符合应届、往届毕业生报名条件外,必须出具单位同意送培的证明。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录:
 
1、未纳入国民教育系列招生计划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受行政处分或法律惩罚正在处分/惩罚期内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二、招录专业及人数
 

皮肤专业

神经外科专业

检验医学专业

急诊专业

外科专业

神经内科专业

合计

2

4

2

1

2

1

12

 
三、报名时间及流程
 
2021 年贵州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考试报名由贵州省卫生计生委统一组织,考生请在指定时间内登录以下网址,按照规定流程完成报名工作。
 
1、网报时间:2021 年 8 月 11 日—8 月 17 日。
 
2、网络报名地址:贵州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信息管理平台(http://gzgp.yiboshi.com/)。 报名 2021 年贵州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请先通过「学员注册/查询 Register/Query」一栏点击「学员注册」,进入学员注册页面进行注册。报名流程详见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我院官方名称: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 
 
3、报名流程操作说明见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中的「2021 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注册报名流程及招录流程」。报考学员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凡不按要求填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报名人承担。在报名截止日期前,网报学员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四、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时间
 
1、资格审查:网络报名中选择我院作为报考志愿的考生,必须按时到我院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具体要求如下:
 
资格审查时间:2021 年 8 月 18 日(上午:08:30-12:00)。
 
资格审查地点: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新大楼 10 楼教学管理科;
 
2、资格审查需提交的资料:
 
(1)、报名表一份。
 
(2)、应届本科毕业生:个人简历、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的)、身份证、大学期间获奖证书。录取报到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
 
往届毕业生:个人简历、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医师资格证、大学期间及毕业后各类获奖证书。
 
(3)、若通过国家英语水平考试,请提交成绩复印单。
 
(4)、单位委培学员需递交单位委托培养申请(加盖单位公章)。
 
上述报名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统一使用 A4 纸。
 
3、面试安排:
 
(1)面试时间:2021 年 8 月 18 日(下午:14:30-17:00)。
 
(2)面试考察考生个人综合素质、专业知识掌握情况、心理素质等,考核形式为口述表达,满分 100 分。
 
(3)面试地点: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 10 号楼 10 楼教学管理科。
 
4、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总成绩(第一批招录考试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及各专业学员报考、招录情况确定招录对象。
 
学员录取情况将公示在:1、贵州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平台(http://gzgp.yiboshi.com);2、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jyhosp.com.cn);3、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平台。凡被录取而不按要求报到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体检
 
按拟招录培训人数的 1∶1 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名单。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录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若出现未按时参加体检及体检不合格学员,则按照录取原则进行学员补录。
 
六、培训待遇
 
(一)、社会人待遇
 
1、经综合考核合格并通过体检的学员与医院签订培训及劳动协议,培训期间医院发放基本工资及生活补助(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基本工资 1800 元,生活补助 200 元;研究生每人每月基本工资 2000 元,生活补助 200 元;博士生每人每月基本工资 2200 元,生活补助 200 元)。培训期间根据培训年限、执业医师考试结果、出科年度考核等结果等发放助学金,且按规定给学员购买五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对学员免费提供住宿或给予一定住宿补贴。
 
2、培训并通过结业考核者由贵州省卫生计生委发给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3、培训年限为 3 年。已具有医学类相应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的人员根据其临床经历和诊疗能力确定接受培训的具体时间及内容。
 
4、3 年内顺利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且取得合格证书者,医院将择优与其签订劳动人事合同。
 
5、培训期间,学员身份发生改变时必须及时书面告知教学管理科协助办理相关事宜。若因学员未及时提交书面告知,而导致身份更改延迟产生一切不良后果,由学员自行承担。
 
七、其他相关事宜
 
1、我培训基地在招录考试的同时组织申请培训年限减免的学员进行临床能力测评,符合减免要求的学员提交减免申请,确定符合减免学员的培训时间和需要补足培训时间的培训内容。培训基地会认真组织申请培训年限减免学员的能力测评工作,严把资格审核关,对于硕士(博士)所学专业与培训专业方向不一致的不能进行培训年限减免。
 
2、根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实施办法(试行)》(国卫办科教发〔2015〕49 号)规定,对在培训招收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培训申请人,取消其本次报名、录取资格;对录取后不按要求报到或报到后退出、终止培训者(含在培学员参加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教育录取并就读),自终止培训起 3 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2 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助理医生培训),如数退还已享受的相关费用(包括培训费、住宿费、生活补助、助学金等)。
 
3、报考人员应确认所报志愿并保证其无退出或终止培训等记录,并随时关注所报培训基地发布的消息和公告,服从培训基地招录工作安排。招录过程中无故缺席相关审核、考试、面试、报到等环节者,视为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并承担相关责任后果。
 
4、报考者应如实填写网报信息,凡因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报考人自行承担。在网络报名截止时间前,报考者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报考者务必提供准确的手机号码,并保持联系畅通)。
 
5、每位报名者选择「服从调剂」时,表明服从调剂报考我院的任一培训专业。报考者在住培管理平台上填写并提交报名表后,应登录报名状态栏查看,如显示已报名,则报名成功。报考者需随时关注住培管理平台中的报名状态栏,查看报名资格审核是否通过以及相关状态。
 
八、考生防疫须知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利益,现就落实贵州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工作期间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告知如下:
 
1、考生是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主体,承担考试期间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
 
2、对考前 14 天内有境外、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原则上不参加此次招录。对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影响个人考试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对隐瞒接触史和旅居史、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引起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考生如乘坐公共交通要做好防护和消毒。
 
4、考生亲朋好友或考试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试基地和各考点。
 
5、如出现发热、流涕、头痛、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等异常状况,要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诊治,并及时告知我院考核工作人员。面试当天考生须按各自考核场次时间提前 30 分钟到达考核现场凭身份证准考证签到、扫描「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贵州健康码」, 并测量体温正常后入场。迟到 15 分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5、疫情防控期间,如遇上级部门相关政策调整考试时间,我院将及时发布相关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我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学管理科。联系人:周老师、汪老师, 联系电话:0851-87993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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