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2022 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日期:2021-11-15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是李嘉诚基金会捐资兴建的一所省属公立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医院组建了以院本部为核心、涵盖一级到三级医疗机构的紧密型医联体,由汕大附一院、汕头潮南民生医院、汕大附一院龙湖医院、汕大附一院龙湖妇幼保健院、汕大附一院濠江医院(含河浦医院)、汕大附一院全科医学分院、汕大附一院心血管病医院、汕头国瑞医院、汕头口腔医疗中心及揭阳浩泽医院等多家医疗机构以及 9 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同组成。2018 年 6 月入选广东省高水平医院建设「登峰计划」,成为全省首批 9 家重点建设单位之一。2020 年「中国地级城市医院·竞争力 100 强」排行榜中列第 6 位。因发展需要,现招聘如下岗位:
 
一、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见附件 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1:《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2022 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博士学位人员不受招聘岗位及名额限制。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 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3.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 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5.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医联体总医院所有在职员工及原医联体总医院员工离职不满 6 个月的人员;
7.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一)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相关证书扫描件电子版和《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 2)发送至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人事科电子邮箱:fyrsk02@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应聘岗位+学历+姓名+毕业院校,截止时间 2021 年 11 月 30 日。超过报名截止时间或未按上述要求发送应聘邮件的,均视为无效邮件。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 1 个岗位。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按相近专业报考的国(境)外学历,考生除必须按公告要求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等材料外,资格审核还须提供:1. 国(境)外(含港澳台)所学专业成绩单;2 国(境)外(含港澳台)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选择国内一所普通高校)比照材料等交由我院及主管部门予以审核确认,考生所学专业必修课程 80% 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主要课程相对应的,可按相近专业把握。
 
2、2022 年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须于 2022 年 9 月 1 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3、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在报名表中详细不间断地记述相关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 2021 年 11 月 30 日。
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以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也不视为工作经历。
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材料,所提交的有关信息与证件必须一致。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善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考试资格。
 
四、考核
 
考试时间地点在我院官方网站另行通知。招聘采用考核(面试+笔试+技能+考核指标)形式,满分为 100 分。面试为问答式面试,笔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等,技能为岗位专业技术操作等,考核指标为学历、学位、英语水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书、SCI 论文和工作经历等。依照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的最低合格分数控制线为 60 分。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排名。
 
五、体检
 
(一)依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二)体检工作及标准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20〕382 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执行的标准:《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体检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三)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选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 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七、拟聘人选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的考生,在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网站(http://www.stuh.com.cn/)公示 7 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我院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九、递补事宜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在考核(面试+笔试+技能+考核指标)合格人选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截止至拟聘人选公示期满之日起 30 日内。
1. 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 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 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 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 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十、薪酬待遇
 
1、符合条件的博士、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按照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2021〕42 号《关于职工进入各类编制的管理规定》(见附件 3),聘用为我院事业编制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不符合进入我院事业编制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和大专学历人员,按我院聘用制人员的有关规定聘用,2022 年应届毕业生人事档案可寄存在汕头市人力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
 
2、我院招聘部分人员到医联体合作单位工作。招聘到潮南民生医院、濠江医院的人员,需到合作医院至少工作 5 年(不含规培时间),定向招聘者需长期到医联体合作单位工作。
 
十一、本次公开招聘由我院组织实施
 
考核总成绩、入围体检人选、考察人选、及拟聘人选公示等信息,均在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网站(http://www.stuh.com.cn/)发布。
 
十二、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1、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联系电话:0754-88322377
邮 箱:fyrsk02@163.com
联 系 人:徐老师,余老师,林老师
地 址:广东省汕头市长平路 57 号
邮 编:515041
2、汕头大学医学院人事处联系电话:0754-88900466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2021 年 11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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