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医学院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学术领军人才公告

日期:2022-04-25
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 号), 我校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学术领军人才。
 
一、学校简介
 
我院隶属海南省人民政府主管,具有七十余年办学历史,是海南自贸港内唯一一所省属公办普通高等医学院校,肩负着为国家战略集聚和培养高层次医药卫生人才的重任。学校立足自贸港,面向世界,努力建设热带医学特色鲜明的国际化高水平医科大学。
 
学校临床医学一级学科为海南省首个进入 ESI 全球排名前 1% 的学科;现有全日制在校生 14500 余人,有临床医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基础医学等 5 个一级学科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点和药学等 5 个专业型硕士学位授权点,面向「一带一路」沿线 30 多个国家招收国际学生;现有专任教师 1182 人,其中博士占比 43.49%;柔性引进两院院士、国家杰青、等高层次人才 17 人;拥国务院特贴专家 28 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 6 人、全国优秀教师 3 人及一大批优秀领军人才;2018 年;学校临床医学、药学、护理学、医学检验技术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校拥有 4 所直属附属医院,编制床位 7800 余张;有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2 个,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重点实验室 1 个,中国医学科学院院外创新单元 1 个,衰老与肿瘤国际研究中心 1 个;海南省院士工作站 8 个,海南省院士团队创新中心 2 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2 个;国家药物临床前安全评价机构 1 个,卫生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准入机构 1 个;拥有一批国家认证的专业、省级特色重点学科、省级特色专业、省级教学团队和省级精品课程。是国家水上应急教育培训基地、国家紧急医学救援队(海南)项目牵头单位;是国家第一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教育部第一批专业综合改革试点本科院校和第一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
 
学校主办的 7 本期刊中,《亚太热带医药杂志》(英文版)和《亚太热带生物医药杂志》(英文版)已进入包括 SCI 在内的国际所有著名的检索数据库。
 
二、拟招聘岗位、条件等
 
(一)招聘岗位
 
(编制内专业技术岗,详见附件 1)
 
(二)基本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治学严谨,清正廉洁。
 
2. 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学术水平高,在相关专业领域取得同行公认的学术贡献和影响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胜任管理岗位的素质和能力。
 
3. 国内应聘者近 3 年年度考核达到称职(或合格)及以上。
 
4.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岗位条件
 
1.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教授或正高级技术职称及相当的专业技术职务。
 
2. 掌握学科前沿动态和趋势,对学科科研、教学、医疗等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具有带领本学科建设一流学科的能力。
 
3. 受聘本学科或相关学科研究生导师;五年内主持完成过国家级课题,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科研奖励;至少精通一门外语。
 
4. 其他条件见附件 1。
 
(四)职责任务(以实际签订的工作协议为准)
 
(五)待遇
 
1. 应聘者获得聘任后,与学校签订聘期工作协议,明确工作任务,人事档案、组织关系调入我校;符合任职条件的可聘任为相关二级学院、实验室负责人。
 
2. 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2020)》(详见附件 2) 认定为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后,可享受子女入学、配偶安置、就医服务等优惠政策。
 
3. 薪酬待遇:根据岗位需要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薪酬待遇,其中「杰青」「百千万」等国家级高层次人才及符合自贸港 B 类及以上人才标准的人才年薪 120-150 万元人民币,「优青」「青拔」「青长」「青千」等国家级青年优秀人才或符合自贸港 C 类人才标准的人才等年薪 60-100 万元人民币,平台以团队形式进入的,待遇更加优厚;提供充足的科研经费、研究生招生名额,符合条件者,可聘为二级学院院长、副院长或实验室主任、副主任等合适的管理岗位;经海南省认定为 C 类及以上人才,可享受海南省人民政府提供的 150-200 平方米人才公寓(全职工作满 5 年赠与 80% 产权,工作满 8 年赠与 100% 产权)或按优惠限价选购学校经适房一套;协调落实人才双聘政策;帮助解决配偶工作及子女入学问题,符合条件的配偶可随调入编。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应聘人员须分别在以下规定时间内按报名要求先通过电子邮件报名。
 
1. 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至学校发布终止日期止;
 
2. 网上报名邮箱:rsc@hainmc.edu.cn;
 
3. 报名需提交的材料清单:
 
(1)《海南医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 3);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职称聘任证书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一张;
 
(5)能详尽反映本人基本情况和竞争优势的简历一份;
 
(6)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工作经历证明复印件。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实施阶段性考核。学校人事处负责对应聘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经过学校学术委员会讨论后确定入围人员名单。
 
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
 
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3 号)和《关于严肃招聘纪律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琼人社发〔2013〕138 号),组织考核,确定拟聘人员。
 
(四)考察、体检
 
根据考核情况,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组织体检及心理健康水平测试,并外调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聘用。
 
体检统一到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实施,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招考的体检标准执行。
 
(五)确定拟聘人员
 
经学校党委讨论,根据综合考核成绩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本校人才招聘网上公示 7 个工作日。
 
(七)上报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花名册》报省人社厅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学校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四、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海南医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 系 人:董老师, 张老师
 
    联系电话:0898-66893227
 
传  真:0898-31352065
 
电子邮箱:rsc@hainmc.edu.cn
 
纪检监督电话:0898-66893743
 
海南医学院
 
                                    2022 年 4 月 24 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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