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 2022 年公开招聘公告

日期:2022-09-01
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 (原四一五医院) 是湘南地区久享盛誉的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和康复于一体的大型三级甲等综合医院, 座落于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东风南路 336 号。医院占地 380 余亩, 建筑面积 18.07 万平方米。医院挂牌为国家首批核应急医学救援分队、国家药物临床试验基地、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中国胸痛中心及中国基层胸痛中心认证、中国房颤中心、全国老年健康急救一体化示范基地、国家级健康管理学科建设与科技创新中心、国家首批 CAAE 一、二级癫痫中心、湖南省神经退行性疾病临床研究中心、湖南省心脏介入治疗临床研究中心; 湖南省直创伤救治中心、湖南省航空紧急医学救援联盟副理事单位; 衡阳市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衡阳市手外科中心和衡阳市蛇伤中毒救治培训基地。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52 号) 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 号) 要求, 结合我院工作需要,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南华大学的指导监督下, 医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医院人事科, 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 医院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 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 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 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不得参加报名: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 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 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 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 违约或者服务期限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医学生和特岗全科医生等。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 55 个; 招聘计划 81 名, 其中专业技术岗位 78 名, 管理岗位 3 名 (详见附件 1), 岗位代码首位标有「A」、「B」的岗位分别对应为 A 类、B 类岗位。
 
五、招聘程序
 
(一) 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http://rst.hunan.gov.cn)、南华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 (http://rsc.usc.edu.cn/rczp/rczp2.htm)、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网站 (http://www.hnnhyy.com/) 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 报名
 
1. 报名时间
 
2022 年 9 月 1 日 0 时起至 9 月 15 日 24 时止
 
2. 报名方式: 采取线上报名方式, 请应聘者登录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官网→人事招聘→招聘报名系统, 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 并按要求提交报名所需资料, 以报名系统在报名时间内收到的报名资料为有效报名。
 
3.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请应聘者慎重填报。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凡弄虚作假者、多报者, 一经查实, 则取消应聘资格。
 
4. 报名所需附件材料:
 
(1) 应聘者如实填写的《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 2), 应聘人员须在承诺栏手写签名, 再扫描为 PDF 上传;《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信息登记表》(附件 4),请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Excel 格式。
 
(2) 本人有效身份证;
 
(3) 学历学位证书 (暂未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的应届生尚未取得最高学历学位者则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档和填写完整有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 有效期内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 (学籍) 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 应聘医师岗位者需提供对应专业类别的执业医师资格证; 已注册的, 需提供有效注册期内对应范围的医师执业证扫描件, 还未注册的, 不需提供, 但需在报名表中注明情况;
 
(6) 招聘岗位「其他要求」栏内要求具有相应职称或专业技术资格的, 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对应岗位要求的相应的职称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7) 个人简历;
 
(8) 应聘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 需提交由导师签字且毕业学院盖章的专业方向证明;
 
(9) 应聘岗位需要递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5. 其他要求
 
(1) 应聘人员的学历 (学位) 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 (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硕士及以下学历学位证书 (学历认证) 必须于 2022 年 7 月 31 日前取得, 博士学历学位证书 (学历认证) 必须于 2022 年 9 月 30 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 则取消应聘资格。
 
(2)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 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 (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 以 2022 年 8 月 31 日为截止日期。
 
(3) 应聘人员未按期提交材料或逾期材料不齐者, 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如出现因个人填写信息错误导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 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4)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
 
(三) 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 一经查实, 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及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其他信息在医院官网公布。请应聘人员实时关注医院网站。
 
(四) 考试
 
1. 开考比例
 
A 类岗位属高层次人才岗位, 不设置开考比例。
 
B 类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 经报请南华大学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 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 考试方式
 
(1) 应聘 A 类岗位: 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 免笔试, 直接进入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考核。考核主要内容为在本专业取得的科研成果、工作业绩、奖励、专利等。考核按百分制计算成绩, 总分 100 分。
 
(2) 应聘 B 类岗位: 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 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 6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 40%)。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应聘岗位专业基础知识, 总分 100 分。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 按 1:3 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若末位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 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 主要测评应聘者组织协调、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能力等, 总分 100 分。
 
B 类岗位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 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 设置合格分数线 60 分 (含 60 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 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达不到合格分数线, 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 A 类岗位,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 70 分 (含 70 分); 应聘 B 类岗位,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 60 分 (含 60 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达不到合格分数线, 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者参加所有考试环节均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 (身份证原件丢失者需持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缺考任一环节者, 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公开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各环节入围名单等) 通过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官网公布。请应聘者随时关注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官网通知。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而造成的后果, 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五) 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的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排名先后, 综合成绩相同的 B 类岗位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 按岗位招聘数 1:1 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应聘医学类岗位须加测青霉素过敏试验, 如对青霉素过敏, 则取消应聘资格。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 不予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 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报南华大学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华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官网公示 7 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 办理聘用手续, 签订聘用合同, 实行试用期 (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 经考核合格的, 予以正式聘用; 不合格的, 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 人力资源部 0734-8358018
 
举报电话: 纪检监察室 0734-8358009
 
附件:
 
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
2022 年 8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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