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嘉兴市秀洲区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型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日期:2023-04-21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卫生人才队伍结构,提高卫生人才队伍素质,加快我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 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的实施意见》(嘉人社〔2013〕45 号)、《秀洲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 年)》(秀洲政办发〔2021〕9 号) 等文件规定,经秀洲区人力社保局核准,秀洲区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区康安医院、王店人民医院等 4 家医疗单位决定向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型卫生专业技术人才 44 名。招录至区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区康安医院等 3 家公立医院的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报备员额。此次公开招聘部分职位的聘用人员,符合《秀洲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 年)》(秀洲政办发〔2021〕9 号) 引进人才条件的可享受相应政策待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3 年嘉兴市秀洲区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型卫生专业技术人才 44 名。具体的招聘单位、职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2023 年嘉兴市秀洲区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型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计划表》(附件 1,下称《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符合以下招聘条件,且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详见《计划表》内容及备注。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能吃苦耐劳。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2022 年、2023 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在医疗机构从事相应工作达到一定年限并具有初级卫生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人才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具有中级卫生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人才,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具有副高级卫生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人才,年龄不超过 45 周岁;具有正高级卫生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人才, 年龄不超过 50 周岁。年龄不超过 50 周岁是指 1972 年 5 月 5 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五)招聘对象为 2023 年普通高校毕业的,须于 2023 年 8 月 31 日前取得毕业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认证;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取得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学位)的人员,须于 2023 年 5 月 5 日前取得毕业学历(学位)证书。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证书报考。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六)招聘对象须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工作岗位、工作能力和工作年限要求,执业医师注册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和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符合岗位要求。执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取得时间、执业注册时间、工作时间均截至 2023 年 5 月 5 日。部分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在某医疗机构从事相应岗位工作几年以上」是指截至 5 月 5 日、在某医疗机构从事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累计满几年以上的工作经历,且要求目前仍在岗。工作经历以所属单位聘用(劳动)关系和社保缴纳证明为准,培训、进修、挂职等经历不得作为等级医院和工作经历认定依据。就读全日制普通高校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非 2022 年、2023 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均要求目前在岗。此次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均不含全科类、社区类。
(七)根据《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 号)和《关于全面贯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浙卫办发函〔2023〕2 号),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八)报考人员须符合公开招聘有关回避的规定。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此次招聘范围:
      1. 目前为嘉兴市秀洲区在编在岗事业单位人员的,不得报考;
      2. 被辞退未满 5 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
      3. 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4.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 有失信人记录、治安刑事处罚记录,在校就读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
      6. 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 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
        1. 报名时间:2023 年 5 月 6 日-7 日(8:30-16:30)。
        2. 报名地点:嘉兴市秀洲区卫生健康局 2004 会议室。导航地址: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秀湖路 725 号;具体位置:嘉兴市秀洲区政务中心西侧主楼 20 楼;公交线路:119 路消防专线(原 74 路)至秀湖公交枢纽站(在秀洲区政务中心内),或 70 路公交车至清涟路成秀路口(继续步行约 200 米),或 85 路公交车至木桥港路秀洲大道(继续步行约 840 米)。报名人员于规定时间持相关材料到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3. 报名及资格审查材料:
         (1)《报名表》1 份(附件 2),附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 2 张;
         (2)《考生公务回避关系报告表》1 份(附件 3);
         (3)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3 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 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2 年、2023 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无需提供);
         (6) 截至目前并满足报考职位要求年限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有效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2022 年、2023 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无需提供);
         (7) 其他反映个人工作岗位、工作经历和反映个人学术、业务水平的专业论文、在研课题证明、学科带头人证书等的原件、复印件。
        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资格审核时,如报考人不能到现场递交材料的,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人须在提供报考人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的同时,提供代报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委托书,逾期不再受理。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的视作放弃应聘。
准考证领取时间:2023 年 5 月 16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领取地点:嘉兴市秀洲区卫生健康局 1822 办公室。
  (二) 考试。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工作由嘉兴市秀洲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面试内容为相关学科、专业知识,满分为 100 分,合格分为 60 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 1∶1 比例确定体检及考察对象。若体检及考察对象成绩相等,以现场加时考试确定入围人员。
  (三) 体检。体检按《关于修订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及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 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 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 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察对象。
  (四) 考察。考察由嘉兴市秀洲区卫生健康局组织,招聘单位具体实施。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 号)执行。考察中,如发现被考察人员与招聘职位所需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被考察人员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接受考察或考察后不能按规递交相关材料的,视作放弃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 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市秀洲区卫生健康局网(http://www.xiuzhou.gov.cn/col/col1229405622/index.html)、浙江嘉兴人才人力网(http://www.jxrc.cn)公示 7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相应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六) 聘用。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执行。招录至区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区康安医院等 3 家公立医院的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报备员额。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由本人与所在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因个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作放弃聘用资格。社会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四、其他说明
  1. 在此次公开招聘 01-16 报考职位的聘用人员中,符合《秀洲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 年)》(秀洲政办发〔2021〕9 号) 引进人才条件的可享受相应政策待遇。具体以嘉兴市秀洲区卫生健康局审定结果为准。
  2.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嘉兴市秀洲区卫生健康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市秀洲区人力社保局、嘉兴市秀洲区纪委区监委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监督指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 35 号) 执行。
  3. 在招聘各环节中,考生应保持电话畅通,如因无法联系而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4. 本次公开招聘相关的各项后续事宜相关信息将在嘉兴市秀洲区卫生健康局网(http://www.xiuzhou.gov.cn/col/col1229405622/index.html)、浙江嘉兴人才人力网(http://www.jxrc.cn)公布。请应聘者注意浏览,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5. 本公告未尽事宜,经嘉兴市秀洲区卫生健康局、嘉兴市秀洲区人力社保局商量决定。
 
咨询电话:
0573-82721485(嘉兴市秀洲区卫生健康局)
0573-83673333、83400856(嘉兴市秀洲区人民医院)
0573-83385882(嘉兴市秀洲区妇幼保健院)
0573-83382870(嘉兴市秀洲区康安医院)
0573-83251108(嘉兴市王店人民医院)
 
监督电话:
0573-82721854(嘉兴市秀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73-82718269(嘉兴市秀洲区纪委区监委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
 
附件如下:
 
 
 
 
 
嘉兴市秀洲区卫生健康局
                                                                        2023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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