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2023 年公开招聘

日期:2023-06-05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2023 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是山东省重点建设高校,也是山东省最大的医学科学研究机构,2020 年入选山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项目「冲一流」高校。校(院)在济南、泰安设有校区,主校区位于济南国际医学科学中心核心区域(济南市青岛路 6699 号),在济南、青岛、济宁等地建有研究机构,总占地面积 6000 余亩。
 
校(院)有两院院士 9 人(含双聘院士 5 人)、国家海外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人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杰青、长江学者、国家优青、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优秀教师等国家级人才 64 人,国家卫生健康委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泰山学者攀登计划专家、泰山学者特聘专家、泰山学者青年专家、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齐鲁卫生与健康领军人才等省部级人才 238 人。校(院)有本硕博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目前,拥有 1 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9 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 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94 个硕士学位授权点。
 
临床医学、药理学与毒理学、生物及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与遗传学、神经科学与行为学、化学、免疫学、微生物学等 8 个学科居 ESI 全球排名前 1%,其中临床医学进入 ESI 全球排名前 1‰。中国医学科学院科技量值排名居全国独立设置的医科大学第 10 位。1 个学科入选山东省高水平学科「高峰学科」建设学科,1 个学科入选山东省高水平学科培育学科,6 个学科入选山东省重点学科。有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国家卫生健康委重点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等省部级以上高水平创新平台 50 余个;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1 个。近五年,获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 1 项,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 3 项,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进步奖 1 项,山东省科学技术最高奖 2 项,山东省科技奖励一等奖 9 项。
 
拥有附属医院多家,并形成山一大医疗体系,年均直接服务群众就诊 1000 余万人次。其中附属省立医院、附属肿瘤医院居全国百强之列。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 16 个,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 7 个。曾在全国率先实现以省为单位基本消灭黑热病、丝虫病、疟疾、麻风病,夺得新中国灭病史上「四连冠」。校(院)是首批颁发山东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院校,自 2004 年起招收来自美国、韩国、印度等 20 余个国家和地区的本科和硕士留学生,国际办学声誉良好。先后与美国、英国、俄罗斯等 30 余个国家及港澳台地区的高校和医疗、科研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2023 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 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我校(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26 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 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4. 身体健康,善于团结协作,具有奉献精神和创新精神;
 
5. 中共党员;
 
6. 年龄在 35 周岁以下(1987 年 6 月 5 日以后出生);
 
7. 根据工作需要,工作地点为泰安或济南,须服从工作安排;
 
8. 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 1)。
 
(三)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 2023 年毕业生,不得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 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人事部网站(https://personnel.sdfmu.edu.cn/index.htm)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 报名
 
报名时间:2023 年 6 月 5 日 9:00-6 月 12 日 16:00
 
查询时间:2023 年 6 月 5 日 11:00-6 月 13 日 17:00
 
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人事招聘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招聘系统」)http://39.104.22.138:8000/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单位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时间截止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请上传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至「招聘系统」:
 
(1)身份证;
 
(2)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学历和学位认证报告(学信网、学位网查询下载)。全日制普通高校 2023 年毕业生报考提交就业推荐表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查询下载),并在 2023 年 7 月 31 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笔试,在现场资格审查阶段提供,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3)党组织关系所在部门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简章发布当月日期内);
 
(4)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5)有本人签名的《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 2)及《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 3)、1 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
 
(6)「招聘系统」中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本次招聘各阶段通知均通过「招聘系统」发布,不再进行电话或短信通知,请应聘人员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报名或考试的,后果自负。
 
2. 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 年 6 月 5 日 11:00-6 月 13 日 17:00
 
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网上初审工作,初审结果通过「招聘系统」通知。未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不再提醒考生,审核时不予通过。不明事宜要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尽早咨询,以免错过报名时间。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 1 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 2 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需要取消或核减的岗位情况通过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人事部网站公布。
 
(2)现场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将在「招聘系统」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不再单独通知。现场资格审查不符合岗位资格要求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 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突出考察综合素质。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总分为 100 分,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在「招聘系统」查询笔试成绩以及是否进入面试范围。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准考证打印及笔试时间和地点通知通过「招聘系统」下发,不再另行通知本人。
 
2. 面试
 
所有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等。
 
面试总分为 100 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 70 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等内容通知通过「招聘系统」下发,不再另行通知本人。
 
按笔试成绩 40% 和面试成绩 60% 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 1:1.5 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组织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及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 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 1 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人事部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 7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工作日 9:00-12:00,14:00-18:00)
 
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0531-59556781
 
招聘系统技术电话:18906413325
 
监督电话:0531-59556779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2023 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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