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龙泉招聘35名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日期:2010-11-07 来源:国家公务员网
因工作需要,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5名,要求符合相关条件

    因工作需要,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35名,其中:卫生局下属事业单位卫生技术人员31名;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2名;教育局校医2名。

具体的招聘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1、卫生技术人员范围、对象:

(1)龙泉市户籍或龙泉市生源医学类大学专科及以上应、历届毕业生;(户籍以2010年11月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已在龙泉市卫生系统连续工作3年以上且目前仍在龙泉市卫生系统工作的人员,户籍与生源地不限。

 2、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教育局校医工作人员范围、对象:

(1)龙泉市户籍或龙泉市生源普通高校应、历届毕业生;

(2)龙泉市户籍的其他社会人员(以2010年11月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二)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为18至35周岁(1975年11月5日至1992年11月5日期间出生);

3、已在龙泉市卫生系统内医疗机构及村级卫生室工作工作3年以上,现仍在本市卫生系统工作并已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员,报考卫生事业单位卫生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0年11月5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三、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本次招聘采取按招聘职位进行资格考试的办法,具体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11月7日-8日

2、报名地点:龙泉市中山东路就业处三楼(龙泉市检察院对面,龙泉市大学生创业就业服务中心)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工作证明、养老保险证明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复印件。报名时需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并按规定缴纳考试考务费80元/人。

4、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2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将在龙泉市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

(二)笔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2010年11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地点:行政中心人劳社保局会议室844#)

2、笔试时间:2010年11月13日。报考人员同时携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3、笔试科目

(1)卫生事业单位卫生技术人员科目:医学基础知识(公共试卷)、专业知识两门。临床、妇幼、精神病学三个职位的专业试卷以临床医学进行专业考试,其他护理、药学、食品药品监督职位按相关专业进行考试,笔试成绩满分为200分。

(2)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教育局校医工作人员科目:《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两门,笔试成绩满分为200分。

4、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卫生事业单位卫生技术人员为(医学基础知识×30%+专业知识×70%)×50%;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教育局校医工作人员为[(申论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50%,全部职位按招聘职位计划的1:3的比例(开考人数比例为1:2的,按1:2确定;6名及以上招聘计划的职位按1:2的比例确定),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

(三)面试

    全部招聘职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四)确定考试入围人员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成绩的50%、加上面试成绩的50%计算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并按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

(五)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参照现行的公务员体检、考察标准执行。

    体检、考察有不合格的,在该职位(专业)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六)公示、录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录用对象。对拟录用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发出录用通知书,报考人员在接到录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录用资格。

    卫生事业单位卫生技术人员由市卫生局根据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实际需要,统一分配到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工作(含市中医院),录用人员应无条件服从分配,若不服从分配将取消录用资格。

    本公告由龙泉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龙泉市卫生局、龙泉市教育局、龙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的有关事项及通知请登录龙泉市政府门户网、龙泉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网查询。

    报考咨询电话:龙泉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7262228、龙泉市卫生局:7262762

    龙泉市教育局:7115705、龙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7213387

    举报投诉电话:龙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局):7262055

龙泉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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