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云和县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3人公告

日期:2019-10-18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8 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 (专业)、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等,详见《2019 年云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请登陆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查询:
 
云和县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yunhe.gov.cn/)
 
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www.yunhe.gov.cn/bmzt/yhrs/)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 招聘范围和对象
 
1. 具备《招聘计划表》设定的户籍、生源地和学历等条件的人员 (户籍关系以 2019 年 10 月 28 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的户口所在地)。
 
2. 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户籍和生源地不限。
 
3. 目前在我县服务的大学生志愿者和「选聘到村 (社区) 任职高校毕业生」(简称「大学生村官」), 户籍和生源地不限。
 
4. 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在 2019 年 10 月 28 日前毕业的可凭毕业证书按社会人员报考。
 
5. 截至 2019 年 10 月 28 日,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 2019 年应届毕业人员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 2019 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 委培生报考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县内国有企业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征得现工作单位书面同意,县外企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报名前须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所在县 (市、区) 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7. 云和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8.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辞退未满 5 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且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 号) 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单位工作人员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 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须具备报考岗位 (专业) 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 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 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4. 年龄为 18 至 35 周岁 (1983 年 10 月 28 日至 2001 年 10 月 28 日期间出生);
 
5.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经历、任职期的计算统一截止到 2019 年 10 月 28 日。
 
6. 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计划表》为准。
 
三、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 报名和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2019 年 10 月 28 日 (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7:30)。
 
2. 报名地点:云和县人力资源市场 (云和县城北路 21 号,县府大院斜对面)。
 
3. 报名办法:全部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报考条件者须填写《2019 年云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粘贴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张 (报名表自行下载), 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 (证明) 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参加报名和接受资格审查。
 
涉及工作经历条件的,还应提供劳动 (聘用) 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 (证明) 等相关证明材料。
 
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须携带上述相关材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根据 (浙价费〔2018〕21 号) 文件规定,须交纳考试费用 50 元/科,并凭《领取准考证凭证》于 11 月 6 日上班时间, 携带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张到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领取准考证。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县 (市、区) 级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低保证明, 经审核后可免除考试费用。
 
5. 计划核减与再次报名办法。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 3 倍的,将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并在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予以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报考该岗位的人员可再次报考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再次报名时间、地点在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另行通知); 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再次报名。
 
6. 注意事项:(1)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2) 报考人员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3) 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加本县组织的相关考试。
 
(二) 笔试
 
1. 笔试时间:2019 年 11 月 9 日
 
上午 9:00—11:30《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 14:00?—15: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2.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 笔试方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题,用 2B 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卡 (纸) 指定位置内书写作答,在题本或其他位置上作答无效,满分均为 100 分。
 
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身份证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三) 确定面试对象
 
笔试后,根据笔试二门合计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具体岗位招聘计划数 1∶3 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 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四) 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生须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满分为 100 分,合格为 60 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五) 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 (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计算到小数点后二位,尾数四舍五入),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具体岗位招聘计划数 1:1 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体检、考察相关办法执行。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六) 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公示 7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对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 (备案制编制) 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试用期 6 个月,应届毕业生为 1 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否则取消聘用。
 
岗位聘用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新聘用人员在本县的最低服务年限为 5 周年 (其中,报考乡镇 (街道) 岗位的,在乡镇 (街道) 的最低服务年限为 5 周年)。
 
四、其他事项
 
1.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本次招聘信息指定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2. 考试违纪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35 号》有关规定处理。
 
3. 本次招聘所学专业要求参照《高职高专 (专科) 专业目录 (2012 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2012 版)》进行设置,《目录》列举不详细的根据实际情况参照《2019 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进行设置。
 
4. 本公告由中共云和县委组织部、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8-5122722(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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