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6 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单位招聘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镇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2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3月12日至2008年3月18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明确要求的从其要求,年龄计算方法不变;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3周岁;工作经历计算的基准日期为2026年3月18日(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勤工助学等时间不计入工作年限);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按大类确定专业的岗位,请参照《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查核。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以下简称“两个同等对待对象”)。“两个同等对待对象”,报名时须已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可放宽至2026年12月31日。
(十)招聘条件中的“2026年毕业生”,指在2026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6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认证。
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
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2026年9月18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④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十二)资格条件中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不低于425分。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材料上传时间: 2026年3月12日14:00至2026年3月18日16:00。
(二)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报名者登录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首页--人才招聘专栏--招聘报名入口进行注册报名,同时将报名所需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成绩证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培训协议等在培证明、资格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以及其他招聘岗位所需要的证书、证明等材料的原件进行扫描或拍照,并上传至报名系统。2026年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扫描件,2026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入学通知和所学课程目录。推荐表或毕业证书载明的专业不明确的,还须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的,还须签署承诺书(附件2)扫描件。应聘者须认真阅读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并如实填写登记表的各项信息,报名后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及个人注册邮箱反馈信息,是否通过资格初审,由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或个人注册邮箱查阅。每人限报1个岗位。

(三)资格初审
医院按岗位要求对申报人员在报名系统内上传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初审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
(四)准考证打印及使用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6年3月19日9:00以后,参加笔试、面试的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
(五)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对入围下一轮测试的人员组织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材料:根据各应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以下相应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①《镇江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打印方式:登陆报名系统--个人中心--简历预览下载并打印;
②本人身份证;
③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证明;
④个人简历;
⑤一寸彩色证件照1张;
⑥应届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协议书。按“2026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除需提供上述材料外,还请提供以下材料:如毕业后从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如曾经有工作单位但在报名前已经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提供2026年3月18日前最后一个工作单位的离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如有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的,请提供最近半年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证明。
⑦往届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⑧推荐表或毕业证书载明的专业不明确的,还须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
⑨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的,须提供《承诺书》;
⑩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具备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在培证明或从业经历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镇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及医院网站公告,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入围下一轮测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在5:1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考试采取专业笔试和专业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面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业务能力、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同一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和招录计划数5倍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总成绩按照笔试占50%和面试占50%的比例合成。
笔试、面试及考试总成绩均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时间:2026年3月22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参照国家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医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由市卫生健康委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及录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经审核后,按规定在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以下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1.招聘单位正式通知报到后两个月内未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的;
2.2026届毕业生未在规定时间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
六、纪律与监督
应聘者须如实提供本人真实情况,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报名政策咨询:0511-85248348
网报系统技术支持:15051889487
监督电话:0511-88912878。
咨询电话受理时间为报名期间8:00-11:30、14:00-17:3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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