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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英才汇南粤/珠海市第五人民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公告

日期:2026-04-30 
百万英才汇南粤/珠海市第五人民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满足我院发展规划及人才队伍建设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026 年第一批次合同制工作人员。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共 28 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医院简介
珠海市第五人民医院前身为平沙华侨农场职工医院,始建于 1959 年,是珠海市历史最悠久的医院之一。医院地处珠海市金湾区,由平沙院区和南水院区组成,占地面积 7 万平方米,业务用房面积 6 万平方米。
医院历经 60 余年的发展和完善,已创建成为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国家 PCCM 规范化建设项目达标单位、国家三级医院卒中中心、中国基层胸痛中心、中国房颤中心、中国基层心衰中心、广东省普通高等医学院校教学医院、广东省县区级癌症防治中心、珠海市创伤中心。2021 年 11 月 1 日,金湾区卫生健康局批复同意医院按三级医院运行和管理。
医院现有职工 988 人,其中博士生导师 1 名、硕士生导师 3 名、博士研究生 5 名、硕士研究生 56 名,高级职称 121 名;编制床位 720 张,现开放床位 650 张。医院已按三级综合医院标准独立设置相关临床科室,其中,血液风湿肿瘤科、产科、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神经内科、神经外科、骨科、康复医学科、重症医学科共 8 个科室为珠海市临床重点专科。
近年来,医院引进飞利浦 1.5T 超导型核磁共振(MRI)、佳能 80 排 160 层螺旋 CT、飞利浦 60 排 120 层高端螺旋 CT、西门子 16 排螺旋 CT、西门子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DSA)、奥林巴斯 CV-290 电子胃肠镜系统、飞利浦数字化 X 光机(DR)、GE E10、E9、E6、飞利浦 EPIQ 5 四维彩超等一大批国际先进的医疗设备,两辆「移动+医疗」的职业健康体检车,以及珠海市目前唯一在用的最完善、最新型的多人高压氧舱,可让广大市民在家门口就能得到更完善、更优质的医疗服务。
医院始终牢记「一切为了人民健康」的工作使命,每年开展义诊、健康宣教等公益活动 100 余次,积极开展援非、援藏、援鄂、援黔等帮扶工作。援非医生荣获赤道几内亚最高荣誉「国家独立勋章」,援藏团队帮助西藏林芝市米林县人民医院成功创建二级乙等综合医院,援鄂医疗队、援黔医疗队受到当地人民、受援单位的高度称赞。
近几年,医院获得广东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广东省巾帼文明岗、广东省医学会十大县域健康新媒体、珠海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珠海市救灾复产重建先进集体、珠海市文明单位、珠海市青年文明号、珠海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珠海市新冠病毒核酸采样检测先进集体、珠海市新冠疫苗接种攻坚集体、金湾区先进基层党组织等众多荣誉。
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医院将继续坚守「让百姓放心、让社会满意」之承诺,遵循「崇德、济世、博学、精业」之院训,传承并弘扬「呵护健康、守护生命」之使命,凝心聚智,向着成为珠海西部区域医疗中心的目标,扬帆远航。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具体岗位要求详见《珠海市第五人民医院 2026 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岗位表(第一批次)》(附件 1)。
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 2026 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 2)。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交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由我院综合研判后确定是否可以报考。以国(境)外学历报考的考生,选择与《岗位表》上专业名称相同或相近的岗位报考,由我院参照国内相应专业标准,结合实际判定是否可以报考。
三、招聘对象、资格条件及薪酬待遇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社会人员及各类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1. 应聘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年龄、学历、职称、工作资历等其他资格条件;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够胜任医疗卫生岗位工作。
2.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受过刑事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因违反医疗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被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的;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各类考试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3. 符合条件的港澳居民可以报考的,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 号)执行。
4. 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 号)执行。
(三)薪酬待遇
录用人员为医院合同制工作人员,薪酬待遇按照医院薪酬制度执行,医院依法为录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拟录用人选公示—录用。其中,资格初审由医院采取网络方式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 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方式。每人只能选报 1 个岗位,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2. 报名邮箱:(邮件主题以「姓名+报考岗位代码+工作部门」命名,例如:张三报考 WY01 麻醉科医师)。
3.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截止日期为 2026 年 5 月 13 日 17:00,逾期不接受报名。
4. 报名提交材料及要求:请考生按以下顺序整理,扫描成清晰可辨 PDF 格式文件发送至邮箱,并准备好原件备查。
(1)《珠海市第五人民医院 2026 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表》(附件 3,表上贴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且需在「本人承诺」处亲笔签名);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3)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尚未毕业的应届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学生证);
(4)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尚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考生提供规培成绩合格证明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在培证明);
(5)岗位要求具备的任职经历、工作经历等其他证明材料,包括医院等级证明截图、社保清单和劳动合同(工作证明);
(6)国(境)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学历、学位证书证明材料均须在资格复审时出具。
(二)资格初审
根据考生提交的材料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确定各岗位参加考试人员。考生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将在报名结束后,在珠海市第五人民医院官网或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告,公布考试地点、时间及参加考试人员名单。不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根据本次招聘工作安排,部分初级专业岗位及中级、高级职称岗位不设开考比例;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仅需参加面试,其他岗位人员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各岗位具体开考比例及考试方法详见附件 1。
1. 笔试(满分 100 分,合格线 60 分)采取闭卷考试的方法,医疗专业技术岗位主要测试专业知识和医疗法规。按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 1:3 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时,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通过医院官网或官方微信公众号统一公布,不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
2. 资格复审。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与面试安排在同一天进行。请各位考生按照要求携带相关报考材料原件,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3. 面试(满分 100 分,合格线 60 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医疗专业技术岗位重点考查专业技能、临床思维和应急处置能力。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 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 2 位)
采取「笔试+面试」考试方式的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面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主考官的分数高低确定名次;采取「面试」考试方式的岗位,综合成绩=面试成绩×100%。有综合成绩并列者,以面试主考官的分数高低确定名次。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 1:1 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选。综合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 7 个工作日内通过医院官网或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不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
(四)体检及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得进入考察环节。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情况、廉洁自律情况及岗位适配度等,重点核查考察对象学历学位真实性、执业资格有效性及有无违法违纪记录。考察时间另行通知,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公示与录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医院官网或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间收到异议的,经医院核实不符合录用资格的,取消拟录用资格;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办理录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年龄、工作经历、相关资历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取得时间等计算截止日期为 2026 年 4 月 30 日。2026 年应届毕业生须在入职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内普通院校 2026 年应届毕业生及当年结束规培的社会人员,若岗位要求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通过考核,须于 2026 年 8 月 31 日前取得规培成绩合格证明,并于 2026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相应合格证书。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在招聘过程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的,予以解除劳动关系,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
1. 经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2. 伪造、涂改证件或证明、弄虚作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
3.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4. 未按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5. 拟录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6. 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7. 试用期表现不合格的;
8. 有违法犯罪记录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规定不准录用的。
(三)因以上情形之一取消录用出现岗位空缺的,由招聘工作专班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四)区卫生健康局对招聘工作全程进行监督,设立监督电话,接受社会各界投诉举报。
(五)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市五院人力资源部 0756-7267166
监督或投诉电话:区局办公室 0756-7263866;市五院纪检监察科 0756-7267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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