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毕业生招聘195人公告

日期:2021-03-10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义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以下简称浙大四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和安排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是浙江大学直属综合性附属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第四临床医学院,是集医教研于一体的省级医院,以卓越医疗和创新科研为中心,目标发展成为具有一流特色专科的国际医学中心。医院位于国际贸易之都--义乌市(国家级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验区),占地189.3亩,规划床位1800张(一期已建成投用1000张),2014年10月开业。医院现有35个临床科室,13个医技科室,现有员工16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专家125名,作为浙江大学医学院第四临床医学院,设有12个临床教学教研室,目前有博导22名,硕导43名。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浙大四院2020年计划公开招聘25个岗位195人。其中:医疗岗85人,药剂岗3人,医技岗11人,护理岗90人,科研岗6人。
 
招聘岗位经本次限时集中报名、组织遴选并确定拟聘人员后,其中尚有空缺的专业技术岗位,将在2021年上半年继续招聘;其它岗位需要继续招聘的,另行公告并组织实施。
 
(二)招聘对象范围
 
根据本单位历年补员工作特点,以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为主要招聘对象(同期留学归国人员视同对待),对非应届毕业生,一般应满足招聘条件中优先条件的要求。应届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应确保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取得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对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原则上要求在2020年7月前),如在2020年12月前仍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者取消其录用资格。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2020年招聘岗位表》(见附件)。
 
(四)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专业: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2.学历、学位:要求为全日制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
 
3.年龄:应届毕业生一般要求“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4.优先条件:科研能力突出,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中共党员、有业务或文体特长或其他特殊才能者,在同类应聘人员中一般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30日。应聘人员请登录浙大四院官网查看相关招聘通知,简历投递至医院招聘邮箱
 
2.资格初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在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期间,应聘人员致电浙大四院人力资源部查询初审结果。
 
各岗位通过初审的报名人数一般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岗位表中标明为紧缺岗位的,原则上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数组织招聘。
 
四、考核方式
 
(一)初评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由科室进行初步评估,择优列入考试对象范围,其中医疗、护理岗一般按不低于计划招聘人数的2-3倍控制,医技岗、药剂岗、科研岗按不低于3-5倍控制。初评主要针对报名人员专业方向、英语能力、学习情况、学术论文、参与课题、工作实践、所获荣誉等因素。
 
(二)笔试
 
笔试由医院人力资源部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及考生名单将提前1周以短信形式通知入围考生。入围考生需及时完成参加笔试的确认,逾期未按要求进行确认的,视为放弃笔试资格。
 
笔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三)面试
 
笔试当天统一进行资格复审并安排面试。应聘人员提供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招聘条件涉及职称、职业资格的,另行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面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综合素质、能力水平和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等。根据面试综合情况确定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并排序。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未经医院批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四)公示、聘用
 
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医院人才招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聘用人员均为纳入事业编制内人员,与医院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递补和调剂
 
1.递补。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各岗位一般根据前一环节考试成绩进行递补。递补安排以适合开展下一环节、阶段工作安排为前提。
 
2.调剂。其他岗位招聘工作完成后,职责、资格条件相同或接近的同一批次被核减人数或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尚有可用人选的,将根据面笔试成绩和调剂志愿安排岗位调剂。在招聘计划总量内,少量岗位将根据应聘人员的面笔试成绩和调剂志愿,适当调剂并增聘一些优秀人员。
 
(六)其他相关说明
 
应届毕业生应如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其中护理岗位须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点击下载>>>

2020招聘岗位表.docx

微信扫一扫分享资讯

渠道主任招聘 理疗主管招聘 制药普工招聘 中药会计招聘 中药化验招聘 医助主管招聘 医疗家具招聘 药品客服招聘 普外手术招聘 检验实验招聘
丁香人才二维码

微信找工作

服务号二维码

扫码查询应聘进度

意见反馈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