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麻城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日期:2021-03-24 来源:丁香人才
为深入实施「我选湖北·梦圆黄冈」计划,满足我市医疗卫生单位用人需求,促进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共麻城市委组织部、麻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麻城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市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81 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招考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麻城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81 人。具体岗位见《2019 年度麻城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 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 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
1.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 麻城市卫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4.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 2019 年应届毕业生;
5. 现役军人;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的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 1)。
 
(一)关于报考相关截止时间:毕业证取得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7 月 31 日。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关于岗位所需专业: 各岗位所需专业详见《岗位表》。专业名称参考教育部 2012 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7 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 年 4 月更新)。
(三)关于学历要求:《岗位表》中学历一栏标明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指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五、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于 2019 年 5 月 23 日起在麻城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acheng.gov.cn/)、麻城人社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六、考试报名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为麻城市人事考试院(麻城市金桥大道 208 号麻城市人社局 11 楼)。
 
2、报名时间:2019 年 5 月 30 日-6 月 5 日。每天上午 8:00-12:00,下午 3:00-5:30。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由招聘工作主管部门组织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并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填报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相关报名材料,要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报名时需提供《麻城市人民医院 2019 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考生报名期间在麻城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下载后如实填写打印,除个人签名外,其余部分均不得手写)一式 2 份,近期 1 寸白底免冠照片 3 张、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19 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提供由所在高校出具的为应届毕业生身份且能按时毕业的相关证明材料),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报名时除提供上述证件外,还需提供服务期满有效证明材料。根据《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有关政策的意见》(鄂人社发〔2010〕36 号) 等文件精神,本次招聘对截止 2019 年 7 月在湖北省服务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毕业生报考,笔试成绩加 5 分; 即:该类考生笔试总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后的笔试成绩+5 分。
 
「三支一扶」毕业生已经通过考试等途径成为公务员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 (单位) 工作人员) 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三支一扶」毕业生加分政策优惠。
 
享受「三支一扶」加分政策的考生应填写《麻城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优惠申请表》(附件 3),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盖章后,于报名时和其他材料一起提交。逾期未交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证件,填报虚假内容,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应聘资格,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凡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报考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于报名时间截止后在麻城市人民政府网站、麻城人社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布。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并保持通讯通畅,以便于联系。
 
(三)报名缴费
 
按鄂价费字〔2007〕18 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缴纳笔试考试费每科 50 元。
 
(四)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
 
领取时间:2019 年 6 月 14 日上午 8:00-12:00,下午 3:00-5:30
 
领取地点:麻城市人事考试院(麻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1 楼)
 
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同自动弃权。
 
七、笔试形式和内容
 
(一)笔试时间、科目、地点
 
1.笔试时间、科目安排:
 
2019 年 6 月 16 日上午
 
8∶00-9∶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9∶40-11:40《综合应用能力》
 
2.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内容
 
根据岗位特点,本次笔试内容为医疗卫生类(E 类),即《职业能力倾向测试(E 类)》和《综合应用能力(E 类)》。《职业能力倾向测试(E 类)》主要测查与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密切相关的、适合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进行考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分析、策略选择等部分。《综合应用能力(E 类)》旨在测查应试人员运用医疗卫生相关知识和技能,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由医学基础知识和招聘岗位专业应用能力两个部分组成。
 
(三)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
 
为保证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 1:3 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未达到上述规定比例要求的,相应取消或核减该招聘岗位计划。少数急需紧缺专业和确需保留岗位报考人数未达到 1:3 开考比例的, 须经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批准。取消、核减或保留的岗位,在麻城市人民政府网站、麻城人社微信公众号上公示。
 
(四)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通过麻城市人民政府网站、麻城人社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关于本次招考有关事项的通知均将通过以上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八、面试
 
1. 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突出行业和岗位的适应性。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2. 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原则上每一岗位按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 1:3 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未达到上述规定比例要求的,相应取消或核减该招聘岗位计划。少数急需紧缺专业,确需保留岗位的, 须经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批准。取消、核减或保留的岗位,在麻城市人民政府网站、麻城人社微信公众号上公示。
 
3. 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在麻城市人民政府网站、麻城人社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对因上述原因导致有效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相等无法形成竞争的岗位和经批准保留的岗位,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 75 分以上的(含 75 分),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九、成绩权重
 
1. 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 60% 和 40% 计入总成绩。
 
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 100 分;面试满分为 100 分,时间每人 10 分钟。
 
考生综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40%+《综合应用能力》×60%)×60%+面试成绩×40%;享受「三支一扶」加分政策的考生综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40%+《综合应用能力》×60%+5)×60%+面试成绩×40%。
 
2. 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组织加试。
 
十、体检考察
 
按考生综合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 1:1 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1. 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 号)、《关于修订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及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 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 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单位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 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 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5. 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二)考察
 
1.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
 
2.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银行个人征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察,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是否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 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十一、公示和备案
 
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定,在麻城市人民政府网站、麻城人社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7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一并将备案报告、拟聘用人员花名册、参加面试人员综合成绩排名、考察、体检、公示结果等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 20 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十二、办理聘用手续
 
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十三、其他事项
 
1.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2.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 35 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 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附件:附件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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