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2021年第二次招聘公告

日期:2021-04-01

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始建于 1986 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二级甲等综合医院,目前三级综合医院创建已得到省、市卫健委规划同意。医院位于泰州市海陵区鼓楼北路与海阳东路交汇处(城北商业圈内),占地面积 30650 m2,建筑面积 85720 m2。床位设置 860 张,开放医疗护理单元 25 个;设有内、外、妇、儿、精神科、基层胸痛中心、皮肤美容中心、心理减压中心等医疗、医技辅助科室 50 余个,并设有城东、城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院创建三级乙等综合医院和新院区扩建纳入海陵区十四五工作规划,已正式启动新院区扩建工程。为满足医院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性质为非事业编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 48 人,具体岗位、专业、学历、人数等要求详见招聘需求信息表(详见附件 1)。

二、报名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 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 博士研究生 40 周岁以下(1981 年及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 35 周岁以下(1986 年及之后出生),本科生、大专生 30 周岁以下(1991 年及之后出生),特别优秀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6. 研究生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与现专业相同或相近,学历要求为本科的须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专升/转/接本不在招聘范围之内),学历要求为大专的须为高中起点大专(五年制大专不在招聘范围之内);

7. 优秀人才、有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临床一线工作经历 3 年及以上人员、或应聘紧缺专业、紧缺岗位人员,年龄及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组织,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核、考核、体检、公示、签约等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办法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医院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官网和微信公众号、丁香园网站、各医学院校就业网站等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 报名时间:2021 年 3 月 29 日—2021 年 4 月 19 日。

2. 报名方式:通过丁香人才投递简历

3. 报名流程:
填写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并与相关资质材料电子版通过丁香人才简历附件形式投递简历,简历标题注明:姓名-专业-学历-应聘岗位;

(三)资格审核

1. 审核时间:2021 年 4 月 21 日 08:00-17:00。

2. 资格审核地点为医院行政楼 7 楼会议室。

3. 资格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

(1)《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医院官网可下载),两张 2 寸近期免冠正面半身照片;

(2) 有效期内本人身份证原件;

(3) 应届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

(4) 医师资格证书(刚得知成绩者提供官网成绩截图证明)、英语四六级、计算机及表彰奖励证书原件;

(5) 个人纸质简历一份(已投递纸质简历者无需重复提供),包含上述原件材料的复印件。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 资格审核通过后现场发放准考证。

注: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活动全过程,应聘人员凡提交材料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四)考核

1. 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

(1)心理测试(4 月 21 日 08:00-17:00):资格审核通过后即发放准考证并进行心理测试,测试结果作为岗位匹配度参考;

(2)面试(4 月 22 日上午):考生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顺序现场抽签决定,成绩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2. 本科及以下学历人员:

(1)心理测试(4 月 21 日 08:00-17:00):资格审核通过后即发放准考证,并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作为岗位匹配度参考;

(2)笔试(4 月 22 日上午):考生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3)面试(4 月 22 日下午):根据笔试成绩择优通知参加面试,面试顺序现场抽签决定。

笔试与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 40%、面试成绩占 60% 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五)体检

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 [2013]186 号)执行。体检时间一般为面试次日的 07:30-09:30。

(六)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医院官网公示 5 个工作日。

(七)签约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应届毕业生须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相关补充协议,确定劳动关系。

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解除。

(八)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1. 参加现场应聘的考生须出示「苏康码」绿码。

2. 对持「苏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现场资格审核前 14 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另须提供资格审核前 7 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 现场应聘时考生应自备口罩,按要求主动测量体温。凡经现场相关工作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不得参加现场报名和应聘。

四、待遇

1. 医学类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待遇:

(1)可参加海陵区事业单位入编招聘考试;

(2)按人才分类享受 5-40 万的人才引进和科研启动经费(分次发放);

(3)普通硕士、普通博士入职 2 年内每月发放生活补贴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季发放);

(4)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进院次月即可享受科室绩效奖。

2. 其他人员待遇根据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核、聘用招聘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本《公告》由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docx

附件2:招聘报名登记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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