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口腔医院 2022 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公告

日期:2022-06-06
为选拔优秀医学人才,充实区属医院人才队伍,提高卫生健康服务水平,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 25 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南通市崇川区卫健委下属部分事业单位 2022 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 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
 
2. 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1986 年 6 月至 2004 年 5 月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及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可放宽至 1981 年 6 月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年龄不超过 45 周岁(1976 年 6 月以后出生);
 
4. 具备拟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 2022 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 2)。
 
(2)资格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至 2022 年 6 月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资格条件中所要求取得的资格证书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6 月。
 
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 2022 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4)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 2022 年 7 月 31 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报考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
 
采取邮箱报名,符合上述条件并自愿报名的人员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ccqwjwrs@163.com。
 
(二)报名程序
 
1. 报名时间。2022 年 06 月 13 日 9:00-06 月 15 日 17:00。
 
2. 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2022 年 06 月 13 日 9:00-06 月 16 日 17:00。
 
资格初审负责单位为招聘单位和南通市崇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依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并于 24 小时内给予邮件回复。资格初审负责单位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并要求应聘人员完善补充,也可要求应聘人员提交有关佐证材料。
 
考生需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邮箱报名初审结果。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陈述申辩时间为 2022 年 06 月 13 日 9:00-2022 年 06 月 17 日 17:00。联系电话:0513-85302649。
 
3. 岗位变更与改报名时间。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数达到开考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崇川区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chongchuan.gov.cn/)「招考录用」栏目公告。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符合本公告其他招聘岗位条件的,可改报其它岗位,具体由崇川区卫健委电话通知。改报名时间:2022 年 06 月 20 日 09︰00~11︰30。
 
4. 准考证领取。01 岗和 20 岗报名成功的考生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1. 应聘者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居民第二代身份证,并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2. 将所需的报名材料以「邮件标题+附件」的格式发至报名邮箱。
 
邮件标题内容为:应聘岗位代码+姓名。
 
附件内容为: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南通市崇川区卫健委下属部分事业单位 2022 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报名登记表》及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的扫描件;
 
非应届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 (学位) 证书、《报名登记表》及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的扫描件;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登记表》及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的扫描件。
 
3. 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4.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考试办法
 
各岗位具体考试形式详见附件 1《岗位简介表》。
 
(一)笔试
 
1. 参加笔试对象。01 和 20 岗位报名成功人员。
 
2.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 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专业知识等。
 
4. 笔试注意事项。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考试当天须佩戴口罩,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实时「苏康码」、「通信行程卡」、「48 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并接受体温检测。苏康码绿色、通信行程卡为绿色不标*、现场测量体温低于 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5. 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笔试结束后,由崇川区卫健健康委员会划定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下同),按 3:1 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不足 3:1 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
 
笔试成绩在崇川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栏目公布。
 
(二)资格复审
 
1. 资格复审对象。01、20 岗通过笔试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和其他岗位报名成功人员。
 
2. 资格复审由崇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复审要求在公布笔试成绩时对外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到资格复审负责单位进行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技能考试)资格。
 
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被委托人另须出示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3. 岗位考生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须贴照片);
 
(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 2 张(背面注明姓名、出生年月);
 
(3)本人二代身份证;
 
(4)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报名人员自行从学信网 http://www.chsi.com.cn 打印),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
 
(5)02-14 岗位的考生需提供专业技术(从业)资格证书;反映本人工作经历(需提供社保缴纳记录、劳动合同、单位证明等)、工作能力、业务水平的材料;荣誉证书(非体育、艺术类);从业履历详细介绍资料,字数不少于 300 字;
 
(6)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4. 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技能考试、适岗评价)资格。
 
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同递补。下同)。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崇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4. 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在崇川区人民政府「招考录用」栏目公告。
 
5. 通过资格复审的 02-19 岗考生现场领取准考证。
 
(三)适岗评价
 
1. 适岗评价对象。02-14 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2. 主要从教育背景、从业经历、业绩成果、专业技术(从业)资格、获得荣誉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适岗评价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从高分到低分(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按 3:1 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 3:1 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
 
适岗评价成绩在崇川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栏目公布。
 
(四)技能考试
 
1. 技能考试对象。15-20 岗位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2. 技能考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 技能考试内容。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实践操作能力等。
 
4. 技能考试成绩。技能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 分为合格分数线。技能考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四)面试
 
1. 面试对象。01 岗资格复审通过人员,02-14 岗适岗评价通过人员和 15-20 岗位技能考试合格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崇川区人民政府「招考录用」栏目公告。
 
2. 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 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综合素质等。
 
4. 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 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五)总成绩计算
 
01 岗位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 50%、面试成绩占 50% 综合计算。
 
02-14 岗位总成绩:按适岗评价占 50%、面试成绩占 50% 综合计算。
 
15-19 岗位总成绩:按技能考试占 50%、面试成绩占 50% 综合计算。
 
20 岗的岗位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 30%、技能考试成绩占 40% 、面试成绩占 30% 综合计算。
 
所有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处理。
 
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在崇川区人民政府「招考录用」栏目公告。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
 
体检由崇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人员确定。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 1:1 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高者在前,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由崇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
 
(三)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崇川区人民政府「招考录用」栏目公示,公示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四)聘用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由劳务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在规定的时间未办结录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实行执业准入资格制度岗位的人员,如符合本公告规定暂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的,须在聘用 2 年内取得相应执业或技术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本次招录的编外合同制人员后期进备案制需参加备案制岗位的公开招聘考试。
 
(五)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面试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
 
1. 应聘人员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 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3. 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资格的;
 
4. 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513-89088026。
 
七、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南通市崇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5302649。
 
附件:
 
 
 
南通市崇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 年 6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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