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区2022年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日期:2022-06-08
 
根据苏州高新区医疗卫生机构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211 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苏州高新区 2022 年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见附件 1)。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 35 周岁以下(即 1986 年 6 月 6 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 40 周岁(1981 年 6 月 6 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 45 周岁(1976 年 6 月 6 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或紧缺专业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5、以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报考的人员不受户籍限制;以大专学历(专业)报考的人员限苏州户籍。
6、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 2022 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 2)。
7、《岗位简介表》「其他条件」中要求各类资格证书条件的,须于报名截止前具备相应条件;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是指报名截止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8、招聘条件中的 2022 年毕业生,指在 2022 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0 年和 2021 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已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但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 2022 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 2 年内的,可应聘面向 2022 年毕业生岗位。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其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者。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材料上传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进行。
2、报名网址:苏州高新区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具体报名地址请到单位官网查看
3、报名和应聘材料上传:2022 年 6 月 6 日 9:00—6 月 10 日 16:00
      照片要求:个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 毫米)证件照,jpg 格式,大小不超过 150K。
     上传图片或电子扫描件要求: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 1M,jpg 格式,附件要求清晰、位正。
4、根据报名系统中提示要求添加附件,资格初审结果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资料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须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身份证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5、本次招聘药剂、护理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 1:2,其他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6、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如发现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录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笔试
1、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笔试。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 50 分为合格分数线。
2、笔试时间、地点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另行公布,具体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3、笔试成绩公布时间和地址关注公告详情,应聘人员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一)非护理岗位
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 1:3 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 1:3 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 40%。
(二)护理岗位
1、加试操作考核,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 60 分为合格分数线,操作考核不合格者不进入面试。
2、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 1:5 的比例确定进入操作考核人选,不足 1:5 比例的按照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操作人选。
3、根据笔试成绩的 30% 和操作成绩的 20% 相加后从高分到低分,按 1:3 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 1:3 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操作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 30%、20%。
 
五、资格复审及面试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在苏州高新人才网另行公布,具体面试及领取面试通知书的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其中护理岗位按笔试成绩的 30% 和操作成绩的 20% 相加后成绩)。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本次面试采取综合能力考核的形式进行。
4、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 60 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非护理岗位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 60%。护理岗位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 50%。
5、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 1:1 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公布方式详见单位官网信息,时间不少于 3 个工作日。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体检合格人员统一组织考察。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空额时,可在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也可不递补。
 
七、公示和录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 5 个工作日,具体公式地址详见单位官网信息。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录取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八、疫情防控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至少 14 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除需考生本人「苏康码」为绿码、「行程码」无异常、现场测量体温小于 37.3℃ 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外,还须提供有效的考试前 48 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为阴性的证明。请考生持续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我市、区防控最新要求,考前如有新的调整和新的要求,将另行告知,并对我区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8751833。
 
十、本《公告》由苏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苏州科技城医院:0512-69584728
苏州高新区人民医院:0512-69585035
苏州高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详见岗位简介表;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电话:0512-68751498;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12-68414173;
咨询时间:工作日 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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