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医院招收 2021 年住院医师规范培训生

日期:2021-03-24
广东省人民医院(广东省医学科学院)是公益类事业单位,创建于 1946 年,综合实力名列国内前茅。医院各专科亚专科设置齐全,共有 12 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30 个广东省临床医学重点专科/学科。目前,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称号 1 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2 人、国家「百千万工程」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3 人、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 1 人、国家卫生计生委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4 人、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获得者 2 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 33 人。近 5 年为国家培养了博士、硕士研究生近千人。
 
我院是广东省内最早开展住院医师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培训基地之一。1997 年通过广东省卫生厅评审,是第一批省级「单位人」住院医师培养基地;2002 年率先试点「社会人」住院医师培养模式;2007 年通过国家卫生部评审成为全国首批专科医师培训试点基地;至 2011 年,我院有 33 个基地成为卫生部试点基地,是广东省覆盖专业最多、招生规模最大的培训基地,2017 年,开始接受其他兄弟医院委托培养的住院医师。同年,开始心血管、肺部肿瘤专科的亚专科培训。
 
 
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招录精神,现面向社会招收 2021 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
 
一、招收对象
 
(一)具有全日制五年制临床医学(西医类)、口腔医学各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西医类),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三)其他符合医师资格考试(西医类)报考条件,需接受培训的人员。
 
二、招聘规模及专业
 
(一)面向全国普通高等医学院校招生。
 
(二)对于第一学历为「双一流」建设学科或「985」、「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毕业,或相应专业本科教育排名进入中国大学本科教育排行前 20 名的高校的硕博士,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招录;结业时按医院当年的招聘条件,择优推荐留院。
 
(三)招聘专业要求
 

 
 
 
 
三、人员招录报名
 
(1)报名
 
具体操作详见官网
 
 
注意事项:
 
1. 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2. 未招满额的培训学科,按报名人员自愿服从调剂培训方向进行重新分配。
 
3. 本通知不招录委托培养人员。委托培养人员由其单位统一联系我院教育处继续教育科,另行组织招录,不接受个人以「委培学员」身份报考。
 
4. 具备学历和学位证书;报到时必须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否则不予录取。
 
(2)考试   
 
采取笔试、操作考核、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1. 笔试:考核专业知识(本科学历教育期间的医学基础及临床医学知识)。
 
2. 操作考核及面试。
 
3、考核录用及公示:根据医院考核情况及个人志愿双向择优录取,拟录取人员经过体检合格后,确定为培训对象并公示。
 
四、培训年限
 
按照国家标准根据报考对象临床经历和诊疗能力确定,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要求完成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培训时间可顺延,顺延时间一般不超过 3 年,期间费用由个人承担。
 
五、学员人事管理及待遇
 
(一)不需缴纳培训费用。
 
(二)人事管理
 
1. 社会化人员:免缴纳培训费,每月按时发放生活补助;人事关系及档案委托人才交流中心代管,个人支付费用。住培学员完成第一阶段培训合格者,结合编制及岗位需求情况,择优进入下阶段培训。
 
2. 单位委托培养人员:委托培养单位与我院签订委托培养协议,由委托培养单位管理人事档案、发放基本工资及购买基本社会保险。
 
(三)待遇发放
 
1. 按规定发放基本生活补助、住房补贴、规培绩效、午餐补贴、值班补贴等,按住培年资逐年递增;
 
2. 每培训年度考核合格后,增加 1000 元/月。
 
3. 执业注册后,本科增加生活补助 1000 元/月、硕士增加生活补助 1200 元/月、博士增加生活补助 1500 元/月。
 
4. 全科、儿科、急诊科、妇产科、精神科、康复医学科、临床病理科专业住培学员在现有待遇基础上增加 1000 元/月;
 
5. 年度考核评优奖励,年度评优奖励为年度考核排名 10% 发放一次性 1 万元/人,排名 11%-30% 一次性奖励 5 千元/人;
 
6. 医院按规定缴存五险一金;
 
7. 为社会人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每两年健康体检一次;
 
8. 可自愿加入医院工会组织,与在职职工一样享受工会各项福利,如:住院慰问、困难帮扶、健康保险、生日礼物、逢年过节慰问、参加工会各种文体活动及相关福利等。
 
(四)违约违规情况处理
 
1. 在招录中弄虚作假的申请人,取消本次报名、招录资格;
 
2. 录取后无故不报到或报到后无故自行退出等情节严重者,按国家规定,3 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五)颁发证书
 
完成规范化培训并考核合格者,颁发有国家卫健委统一印制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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