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哈尔滨市平房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日期:2021-06-04
为加强平房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依据《关于转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哈人社发〔2015〕95 号)文件精神,经平房区委、区政府同意,哈尔滨市平房区所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数量
此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 103 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2021 年哈尔滨市平房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三、公告发布网站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官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或登陆进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网站→导航链接→市政府部门网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公告栏查询即可。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
4. 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学历、学位,需经国家教育部认证,并且专业名称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或相近, 可不受《招聘计划表》中「统招」学习形式限制;
5. 考生年龄要求:满 18 周岁(2003 年 06 月 03 日以前出生),35(含)周岁以下(1985 年 06 月 03 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专业技术中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 40(含)周岁以下(1980 年 06 月 03 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专业技术高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 45(含)周岁以下(1975 年 06 月 03 日及以后出生)。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三年内参加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年龄放宽到 45(含)周岁(1975 年 06 月 03 日及以后出生)。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等其它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招聘计划表》中专业要求所列专业为「空」的,以其二级目录所列内容为准。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 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 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 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5.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 5 年的人员;
6. 构成回避关系的(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7. 现役军人;
8.2022 年及以后毕业的毕业生。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 2021 年 06 月 03 日 9:00 至 2021 年 06 月 09 日 16:00,报考人员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照片上传、报名、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打印报名表、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均通过网络进行。
具体报名流程详见报名网站流程图提示。
以下情况可以报名:一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类似字:「班」)等的类似情况,可以报名;二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计划表》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计划表》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 网上报名期间,各岗位报名人数将适时统计公开,考生可自行查询,选择报考岗位。
2. 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审核通过后,不能改报其它岗位。
3. 报考人员必须用二代身份证报名(身份证号填写要准确无误,否则责任自负)。
4. 网上报名上传的近期正面彩色免冠电子证件照,照片大小限制在 1M 字节以内,格式为*.jpg。
5.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填写信息不准确,填报毕业证专业名称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不一致的,不予通过。除此外,考生其他信息不如实填报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 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6. 请考生在报名材料提交后,及时关注审核结果及报名截止时间,如因个人原因提供报名材料不完整,造成报名不成功的,责任自负。
7. 咨询电话:
哈尔滨市平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51-86509377;
哈尔滨市平房区教育局:0451-86801623;
哈尔滨市平房区卫生健康局:0451-81003355;
技术支持电话:400-1629-400。
8. 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自行完成报名及相关环节,报名后的各个环节,均在报名网站以《通知》方式发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二)现场资格确认
1. 考生须根据报名网站发布的现场资格确认通知按时携带报名登记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诚信承诺书》(需本人签字按手印)以及教师资格证、医师资格证书等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及材料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在职人员报考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2021 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在籍学籍证明或学籍管理系统打印出的本人成绩单(加盖学校学生处、教务处或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印章)。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NTCE 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
2. 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
3. 现场资格确认后,招聘岗位人数与该岗位现场资格确认合格人数不得低于 1:3 的比例。对达不到 1:3 比例的岗位,将取消或缩减该招聘岗位。对于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只有一次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见报名网站通知。
(三)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由哈尔滨市平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1. 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经现场资格确认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上公示 3 个工作日。
2. 面试规则。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和潜在能力等。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面试主要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考生提前备课,备课时间为 20 分钟,面试时间为 15 分钟;其它事业单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 15 分钟。面试成绩总分为 100 分,达不到 60 分者不予聘用。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3. 面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 公布成绩。面试后,将考生的成绩于面试结束一周内在报名网站公布。
 
六、体检和考核
(一)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
依据考生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 1:1 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面试成绩相同,将进行面试加试,高分者进入体检和考核。
(二)体检
体检由哈尔滨市平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统一组织考试合格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哈尔滨市平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体检医院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
考核由哈尔滨市平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被考核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考生的资格条件与《招聘计划表》相关要求不一致的将视为考核不合格。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该岗位可由哈尔滨市平房区教育局、平房区卫生健康局及其他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递补意见,经哈尔滨市平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以在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合格人选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考试成绩出现并列,将进行面试加试,高分者成为递补人选。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报名网站通知。
 
七、办理试用期手续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哈尔滨市平房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报名网站公示 7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52 号)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新招聘教师在平房区最低服务年限为 5 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除应征入伍等特殊情况外,不得调离平房区教师岗位。2021 年应届毕业生如未能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八、招聘纪律
为使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哈尔滨市平房区纪委监委办公室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451-86807659。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聘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招聘的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将严格按照《招聘计划表》中所列专业及相关要求进行审核,凡不按所列专业范围通过资格审核、履行招聘程序成为拟聘用人员的,都将不予办理聘用手续,一切后果由招聘的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负责。
对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 35 号)对其处理。
本次招聘工作由哈尔滨市平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特别提示:哈尔滨市平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哈尔滨市平房区教育局、哈尔滨市平房区卫生健康局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网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哈尔滨市平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哈尔滨市平房区教育局、哈尔滨市平房区卫生健康局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
根据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动态要求,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国家和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并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按要求做好报考相关工作。
 
 
 
 
 
哈尔滨市平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 年 5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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