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附属陈村医院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公告

日期:2021-06-08
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附属陈村医院(佛山市顺德区第一人民医院附属陈村医院)地处经济高速发展的粤港澳大湾区,坐落在珠三角腹地的顺德区陈村镇,距广州南站 5 公里,高铁、城轨、地铁、高速和国道等交通网络全覆盖,地理位置优越、交通十分便利。陈村镇有「中国花卉之都」、「中国机械装备工贸名镇」美称,是顺德北部片区的门户、广佛同城「桥头堡」,盛享广佛半小时、珠三角一小时生活圈。地铁广州 7 号线、佛山 2 号线、广佛环线及广珠城轨、广珠西线高速更是直达医院附近。
 
医院始建于 1958 年,是一所集医疗、预防、教学、科研、康复为一体的非营利性公立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是高等医学院校教学医院、医保定点医院、爱婴医院、健康促进示范医院和无烟医院,2019 年通过国家基层版胸痛中心验收。医院拥有高级职称 70 多人,配备 128 层螺旋 CT、口腔三维 CT、DR、心脏彩超、三维彩超、高清胃肠镜、腹腔镜和血透水处理系统等先进的医疗设备。医院 2012 年 12 月由佛山市顺德第一人民医院托管,2017 年 2 月由南方医科大学与顺德区政府合作共建顺德第一人民医院,医院更名为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附属陈村医院,管理模式全面升级,信息化广泛覆盖,综合实力不断提升, 全面打造立足陈村、辐射佛山三龙湾核心区域的现代化医疗中心。
 
现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14 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五)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附属陈村医院 2021 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 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二)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三)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事宜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因疫情防控原因,本次招聘报名采取邮寄及邮箱报名方式。
 
邮寄报名:从公告之日起至 2021 年 6 月 19 日,要求在报名截止日期之前邮寄并送达,邮寄资料均不退回,邮寄资料的送达时间以单位签收时间为准。
 
邮箱报名:要求在报名截止日期之前将报名材料以简历附件的形式在丁香人才网上投递对应岗位报名,资料的送达时间以单位签阅时间为准。
 
(二)报名(邮寄)地址
 
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附属陈村医院门诊三楼职能办公区人事科(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安宁路 2 号),邮寄收件人:叶老师、张老师,联系电话:0757-29961526,邮编:528313。
 
(三)报名要求
 
应聘者按本公告的招聘条件,须提供《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附属陈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请下载附件 2,按表格格式、内容要求完整填写,并在相应位置贴小一寸彩照 1 张)、个人简历、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执业证、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及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 5 张(含报名表彩照、5 张照片须一致,邮箱报名需附上电子照)。应聘者有关证件的复印件以及相片恕不退回。
 
应聘者可将上述资料(复印件)邮寄至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附属陈村医院。邮寄报名的考生须在实践技能测评前携上述资料(原件)到本单位核查,方可参加实践技能测评。所有报名材料均不退回,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事项
 
(一)笔试。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可参加笔试。笔试根据招聘职位的要求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另定。笔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合格分数线为 60 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 2 位。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 1:3 的比例确定实践技能测评对象。招聘职位上通过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 1:3 的比例时,对已过合格分数线人员进行实践技能测评。如实践技能测评环节自动放弃的,由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已过合格分数线人员。
 
(二)实践技能测评。实践技能测评需进行为期 1-3 天全脱产实践技能操作,主要对考生实践技能的测评。具体实践技能测评时间、地点另定。实践技能测评总分 100 分,合格分数线为 60 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 2 位。实践技能测评成绩低于 60 分不能进入面试。
 
(三)面试。主要是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进行测评。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定。面试成绩总分为 100 分,合格分数线为 60 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 2 位。面试成绩低于 60 分不能进入体检。
 
(四)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 30%、实践技能测评成绩 30%、面试成绩 40% 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 2 位。综合成绩合格线为 60 分,综合成绩低于 60 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单科成绩低于 60 分的不得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其中:1. 取得副高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2.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符合以上任一条件的应聘者只需进行实践技能测评及面试,按照实践技能测评成绩 50%、面试成绩 50% 比例合成综合成绩。单科成绩低于 60 分的不得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和考察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 号)执行,考察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 号)执行。
 
五、录用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由本单位拟定入选对象,并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公布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对象公示七日后,没有异议的,进入录用程序。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公示发现问题影响聘用、自动放弃的,由本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人选。
 
六、聘用人员管理和待遇
 
(一)经本次考试录用的工作人员,不纳入编制管理。
 
(二)经招聘录用的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及相关劳动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进行管理。见习期(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试用期及试用薪酬按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三)经本次考试录用的工作人员实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四)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 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或综合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七、招聘信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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