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2022年面向全国公开引进医务人才简章

日期:2022-05-11
为促进全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不断优化医务人才队伍来源和结构,根据《遵义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推进遵义市卫生健康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遵人领发〔2021〕4 号)精神,结合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实际需求,面向全国公开引进医务人才,特制定遵义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 2022 年面向全国公开引进医务人才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突出政治标准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坚持人岗相适、双向选择原则。
 
二、引进岗位及人数
引进的人才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计划公开引进医务人才 160 名(均为专业技术人员),具体引才单位、专业要求及人数等详见《遵义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 2022 年面向全国公开引进医务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 1)。
 
三、引进对象
(一)市直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引进全国高等院校 2022 年及以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含教育部认可的海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二)县直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引进全国高等院校 2022 年及以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含教育部认可的海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学位毕业生。
(三)基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具体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或县聘乡用的县直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引进全国高等院校 2022 年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四、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 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 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4. 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能力;
5. 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6. 须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资格条件和学历学位。
(二)报考条件
1. 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即该学科门类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和一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即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 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的,专业名称必须一致(《贵州省自学考试专业目录》对照国家规范设置的标准,其一级学科应当对应《附件 1》上的学科门类,二级学科应当对应《附件 1》上的一级学科)。
在专业要求上,考生毕业证书上显示的专业与学历必须和《附件 1》上要求的专业与学历一致(仅是学位证书上专业与《附件 1》专业一致视为专业不符)。专业参考目录见「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首页-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目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http://rst.guizhou.gov.cn/zwgk/zdlyxx/sydwgkzp/201711/t20171118_63497835.html)。
2. 其他符合可视为应届毕业生条件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3. 非统招的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不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即使是当年毕业的,也不属于应届高校毕业生。
4.《附件 1》其他相关要求中要求的资格证书(材料),须在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提供资格证书(材料)原件,逾期提供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5. 符合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 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 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招录的尚在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新招聘仍在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人员,遵义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予报考。
3. 军队服现役人员。
4.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 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 5 年的。
6. 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7. 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8. 不能按规定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资格条件资料等原件的,或不符合引进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9.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五、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zunyi.gov.cn/index.html)、遵义市卫生健康局(http://wsjkj.zunyi.gov.cn/)、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部分高等院校就业指导中心发布《简章》。
(二)引进方式和报名方式
1. 线上面试(考评)方式。
2. 网上报名时间:2022 年 5 月 13 日—5 月 16 日。
(三)报名需提供下列材料
1. 本人亲笔填写的《遵义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 2022 年面向全国公开引进医务人才报名表》(附件 2),报送扫描件 1 份(A4 纸打印)(原件待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进行审核)
2. 个人简历、自荐信、毕业证或院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报送扫描件各 1 份;
3. 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报送正反面扫描件 1 份;
4. 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报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 1 份;2022 年应届毕业生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 份;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1 份(原件待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进行审核);
5. 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白底)报送电子版;
6. 机关事业单位(不含遵义市)在职人员报考需报送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扫描件);
7. 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要求提供扫描件;
8. 诚信承诺书(附件 3)扫描件 1 份。
报名资料由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间内报送至引才单位联系邮箱(详见附件 1),逾期视为放弃。
本次引才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引才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引才或聘用资格。
特别提示:报名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四)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2 年 5 月 17 日
除市直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外,各引才单位在本县(市、区)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组织下成立本地区公开引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引才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由市直卫生健康事业单位或各县(市、区)引才工作领导小组说明理由。
(五)线上面试(考评)
线上面试时间:2022 年 5 月 18 日至 5 月 19 日
根据面试(考评)有关规定,省内(外)高等院校采取线上面试的方式进行,由市直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和各县(市、区)公开引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面试(考评)内容由市直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和各县(市、区)公开引才工作领导小组自行确定,面试(考评)实行百分制,成绩应当场告知考生。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 70 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未参加面试(考评)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资格。
线上面试(考评)成绩需在市直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网站上公示 7 个工作日。
(六)资格复审
线上面试(考评)结束后,市直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和各县(市、区)引才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引才岗位人数 1:1 的比例在考生线上面试(考评)成绩为 70 分及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确定拟签约人员,由市直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和各县(市、区)卫生健康、人社部门汇总拟签约人员相关材料进行复审,复审汇总后,将相关佐证材料上报市级卫生健康部门再次复审,报市级人社部门备案。
(七)签约
1. 签约:根据复审结果,与考生签订就业协议。
报考人员一旦被引进单位通知确定签约,务必于次日将《遵义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 2022 年面向全国公开引才医务人才就业协议书》(附件 4) 原件签字、按指印后邮寄至引才单位主管部门并截图进行确认。三日内未邮寄以上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以邮戳时间或邮寄时间为准,若遇节假日顺延);因疫情防控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无法邮寄的可发送扫描件至报名邮箱,三日内未发送视为自动放弃(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在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资格条件以后即可申请按程序进入政审、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
2. 签约注意事项:考生与引才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以后,不得在市内其他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如发现在此次引才过程中,同时签约了两家及以上单位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3. 拟签约人员放弃签约的,可在同一报考学科、岗位内依次递补。放弃签约人员需签订《自愿放弃签约承诺书》(附件 5)。
4. 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报备时间,各引才单位需填写《遵义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 2022 年面向全国公开引进医务人才签约人员名单汇总表》(附件 6)报市卫生健康局审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作为办理聘用手续的依据,逾期不予以备案,备案后不予递补。
(八)签约人员公示
待签约完成后,将签约人员名单在市直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 7 个工作日。签约人员公示无异议的,应在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提供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原件给引才单位审核后按程序完成后续的体检、考察、聘用等相关工作,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九)体检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2013〕58 号)《关于修订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及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2016〕140 号)等规定执行。进入体检的签约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 3 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遵义市卫生健康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根据工作需要确定体检时间,由市直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和各县(市、区)公开引才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本地区实际组织体检。
(十)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
考察由市直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和各县(市、区)公开引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 号)和贵州省有关规定执行。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同时强化对意识形态等方面内容的考察。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察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十一)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遵义市卫生健康局官网上进行不少于 7 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市直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和各县(市、区)公开引才工作领导小组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 按规定组织进行调查核实。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违反引进有关规定和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正式聘用人员,用人单位须在聘用合同中约定最低服务期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其借出或调走。
 
六、纪律监督
(一)引才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在引才过程中,负责引才工作的相关人员,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各个环节,请报考人员务必按照岗位要求进行报名,在引才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随时取消其引才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特别提示
报考人员要密切关注「健康贵州」和「健康遵义」等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并按省、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做好防控措施,参加各个环节。报考人员电话要保持畅通,以便联系。
 
八、其他未尽事宜,由遵义市卫生健康局商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遵义市卫健局 0851-27613068    遵义市人社局 0851-28662655
 
 
 
 
遵义市卫生健康局
2022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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