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人!浙中医大二院2026年上半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开启
日期:2026-03-18
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 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社保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4〕72 号)精神,《浙江中医药大学及直属附属医院 2026 年公开招聘公告》的要求,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工作地点位于杭州市拱墅区。医院成立于 1960 年,2003 年成建制划转为浙江中医药大学直属附属医院,现为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健康管理为一体的国家级和省级三级甲等中西医结合医院。医院先后入选全国重点中西医结合医院、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重点中医医院建设单位、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单位、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单位。医院现为「一院两区」办院规模,设有主院区(潮王院区)和新院区(申花院区,一期已投入使用)。主院区核定床位 1200 张,新院区一期核定床位 300 张。医院已累计多年在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获评 A 级,排名位居全国中西医结合医院前十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 28 个岗位共 34 人,均为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第二临床医学院&附属二院】2026年上半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xlsx。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原则上应具备 2026 年 12 月前正式到岗工作的条件。
(三)资格条件
招聘对象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 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
3.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 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应届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应确保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取得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以上两项均需学院盖章)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原则上要求在 2026 年 7 月底前)。
(四)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 专业。由本单位根据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应聘者学历证书、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实际从事的工作岗位以及代表性科研论文等进行综合认定,并以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2. 学历学位及职称要求。不低于明确的「学历/学位」(该处所用符号「/」指要求同时具备的条件,如「研究生/硕士」表示要求同时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的硕士学位)和「职称/职业资格」条件标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根据其学制凭预期在 6 个月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要求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其他人员须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聘。
标明职称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单位聘任的红头文件/聘任证明,仅取得资格者不符合该岗位的报考要求。
3. 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4. 年龄。一般不超过规定的「年龄上限」。例如,上限为 38 周岁的,指凡 1987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的人员,视为符合条件,其他以此类推。
5. 优先条件。招聘条件中明确优先考虑具备岗位偏好条件人员的,一般在面试评价标准中反映相关偏好。符合偏好条件的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可能谢绝其他人员应聘。岗位条件标注有「*」符号的,表明该项内容为弹性条件,如「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同时注明「*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学历学位条件放宽到硕士」的岗位,取得硕士学位的副教授即视为符合条件。
6. 有工作经历者要求既往无重大工作失误或差错,无违法违纪、无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医德医风等问题。
(五)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 网上报名。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首轮报名截止日期为 2026 年 3 月 26 日中午 12:00,其中职称要求为「副高」的相关医编岗位在首轮考试结束后,若该岗位仍未招满,在本年度内可继续接受报名。
校编岗位报名请电脑登录浙江中医药大学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医编岗位报名请电脑登录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资格初审通过后无法修改志愿,请慎重投递志愿。
2. 资格初审。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在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于 2026 年 4 月 3 日下午 15:00 前完成。期间,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个人中心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系统上提示为「邀请面试」。
3. 资格确认。为合理安排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需要通过网络报名系统进行确认考试,时间详见后续通知。未按期确认者,不视为具备完全的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任一环节发现人员资格不符合要求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4. 本次招聘岗位中,医、药、护、技及科研岗位将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数组织考试。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一般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 3 倍,否则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岗位招聘计划。职称要求副高及以上或学位要求为博士的岗位,原则上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数组织招聘。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安排将在招聘网站上通知。应聘人员应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提供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成绩单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 1 份。招聘条件涉及职称、职业资格的,另行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涉及工作经历条件的,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和参加工作以来社保缴纳记录证明。
若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取消面试资格,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环节。
(三)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方式,面试包括初试和复试,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逐轮淘汰。如该岗位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较多,将视情况另行安排面试前考核,具体详见后续通知。
初试主要考查专业水平和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初试后,各岗位根据本轮面试成绩按 1:3 比例确定入围复试人员,初试成绩不带入复试。复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综合素质、能力水平和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各岗位根据面试复试成绩确定应聘人员的排序和体检、考察对象名单。复试合格分数线为 60 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列入体检、考核对象。
(四)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各岗位按照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岗位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察参考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做法进行。其中应届毕业生尚需安排在用人部门进行为期 2-4 周的实习;中级职称及以上的应聘者需安排在用人部门进行试工考核,实习、考核同时作为考察重要组成部分。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拟聘人员的报到资格原则上保留到 2026 年 12 月底。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
1. 递补。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将根据单位工作安排情况,另行研究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 调剂。招聘单位完成岗位考试后,职责、资格条件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批次其他岗位尚有可用人选的,经研究并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可以跨岗位调剂进入缺额岗位。在招聘计划总量内,少量岗位适当增聘一些优秀人员。
3. 教育经历请从高中开始填写。
4. 提醒:请务必上传附件佐证材料。若无上传完整佐证材料,视为不符合应聘条件。请应聘者确认已上传附件佐证材料后再投递志愿。请应聘者主动关注志愿状态,若出现缺少附件佐证材料或其他问题,将通过招聘系统反馈。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网(医院官网—人事招聘);
2. 浙江中医药大学网(师资队伍/人才招聘);
3. 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资格审查、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调剂信息等)将在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官网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 5 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浙江中医药大学(人事处):0571-86613535
浙江中医药大学(纪检监察室):0571-86613530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 35 号)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8842601 樊老师、贾老师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 8:00-11:30;下午 1:30-5:00
简历投递等系统问题咨询电话:15072985255 黄老师
我们郑重声明:
本次招聘考试不组织考前辅导,也不提供辅导资料,任何有关本次考试辅导的信息均与招聘单位工作安排无关,请考生谨防上当受骗。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人力资源部
2026 年 3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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